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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科至今没有定名,这与一些文法学家对文法学科名称的采用不一致有很大的关系。例如黎锦熙先生,在他的《新着国语文法》和《比较文法》中,采用“文法”这个名称,在他同刘世儒先生合编的《中国话法教材》(现改为《汉语语法教材》)中,又采用“语法”这个名称,我们没有见到黎先生对采用这两个不同的名称有什么意见,可见在黎先生看来,用“文法”或“语法”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