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道德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情、意、信、行的统一。道德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而我国中学生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是,学生知而不信,言而不行,或者言行不一。只有让道德教育回归学生的真实生活,才能把知、情、意、信、行等几方面真正统一起来,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以学生为本,唤醒主体意识,
激发学生自我需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树立以人为本的道德教育观 ,是培养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前提。因为道德是社会要求,也是学生自我发展、自我生存的需要。道德教育的价值在于教师的教育满足了学生的内在需求,引起学生思想行为的进步,从而有助于学生生活的幸福。如果教师的教育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也就不能走进学生的心灵,不能影响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就会成为“无价值”的教育。
只有教师尊重学生的需要,才能引导学生把个人的需要与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道德作为一种先在的价值系统,与学生的生活是有一定距离的,我们要引导学生把自己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联系起来,帮助学生体认道德与自身利益的关系,逐步引导学生建构符合社会价值体系的个人道德行为体系。让学生明白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助于个人美好生活的实现,是未来幸福生活的保证。如果我们脱离了学生实际的需要谈道德教育,必然是从上而下的抽象空谈,只有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从他们的最基本的价值意识出发,才能培养他们的内在道德动机。引导学生领悟道德规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认识到个人必须融入社会,与群体的需要相吻合,遵循群体的道德准则,个人才能得到群体的接纳和庇护,并在整个群体利益中,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个人利益。这就把学生的发展需要与道德教育的目的统一起来,克服道德教化和个体需要的矛盾,促进了人的社会生活和个体生活的统一。
我们要尊重学生主体,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责任,我们要把学生当作有血有肉、有生命尊严、有思想感情的人。让每一名学生都得到民主平等的对待,让每一名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应有的发展,让每一名学生同在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必须直面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现实,正视道德冲突,解决道德困惑,让学生自己掌握批判的武器,提高学生的道德辨别力、判断力、选择力、创造力,学会判断和选择,学会面对人生,创造生活。 树立注重个性的人才观,个性是教育的灵魂,是全面发展的核心。
中学生个性张扬,具有很强的个性权利意识,愿意自己决定个人生活的方向,学校道德教育必须在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的前提下进行,才有可能内化为学生的信念,指导自己的行为。海德格尔说:“人基本的存在状态是被抛入世界的,剩下的工作就是自我设计与选择,人能够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于被教育唤醒或内在性觉醒,教育对人最根本的援助就是对觉醒的援助,就是内在力量的释放。”海德格尔的这句话给我们的深刻启示是:学生是现实社会中的人,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每个学生都是活灵活现,闪烁着“主体之光”的现实的人。道德教育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违背客观规律,只能造成德育的短视,脱离学生的生活需要。
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核心是对个人选择的尊重,让学生感受到自由——他可以自由的选择,凭借他现实的德性——而不以祈使语句去试图控制、约束人的选择行为。只有提升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给学生种种机会,践履道德行为,才能真正促使学生做到知行统一,提高道德实践能力。
树立生活道德观,在生活中培养
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
传统道德观是一种贤人道德观,它是以“人人皆可为尧舜”为前提的;其道德追求和道德目标是为人、利人,舍己取义。在今天的条件下,这种道德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表现,不可能成为社会的普遍行为。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是一种“秩序道德观”,与传统的贤人道德观不同,市场经济的起点是一种“底线道德”,肯定所有的人在不损害他人的条件下,有权利追求自己生活意愿的满足,并在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上规定个人的应尽义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道德理想不再是被强制推行的和被动接受的,而是基于个人的自由选择。
传统的道德教育是以社会的道德要求和教师的教育观念为核心,这种价值标准在传统社会中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在今天,没有对道德教育价值理念的绝对性的适当消解与悬置,就不可能有生活境遇的凸显,也不可能有对个体实际生存状况的深入理解。传统道德教育把价值上的“应该”等同于现实中的“必然”,忽视个体道德生存的社会基础。他们基本不愿意考虑现实世界的各种因素,也不愿意考虑实际的个人情感,非常极端的把道德标准作为普遍真理绝对化,把社会秩序当作惟一优先而且至高无上的合理性,否定其他选择的合理性。今天,我们反思道德理想主义,养成一种对社会发展、对历史目的、对道德理想、对个体的冷静、辨证的思维方式,承认中学生的不完善性,实实在在的关切个体作为现代公民的基本道德品质的养成,关心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正当权利,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义务。在道德教育中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事实上我们不可能把每一个学生培养成道德高尚的人,在当代社会中,应着重培养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规则意识,突出道德底线,实实在在地培养学生对正当、正义的理解,堂堂正正做人,而不是以过高的要求来规范学生。
今天我们培养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就是把道德从神圣天理的高远世界下移,回到人间,回到个体,回到日常生活,呵护普通的人与事。中学生自己的生活中就有许多榜样,甚至每个人的生活故事中都有能引起道德效仿和感动的材料。我们应该培养学生善于欣赏别人、乐于分享精神收获的习惯和意识。德育的土壤在生活,德育应该从书本走向生活,应该让儿童从自己的生活中进入德育。德育的内容和方法需要十分贴近学生生活,关心他们的喜好和烦恼,使用他们喜欢的表达方式。生活是道德行为养成的土壤,是教育的最终归宿。道德只有回到学生个体的生活世界,学生才能产生强烈的现实感和生活感。道德教育才会充满人间温情,才会成为学生的精神家园而不是奴役学生的桎梏;惟其引领个体生活,超越个体生活,道德及其教育才会把人与人,人与世界紧密的联系起来,个体在与他人的相处中获得幸福生活。教师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就是启迪学生,把握生命情怀, 找到学生个体与他人、与世界的情缘,领略人生真谛,让学生学会珍爱自己的同时,学会关爱他人。走出“假大空”的道德说教,以平等对话的姿态融入学生生活,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关注生活,珍爱生命,从培养“道德学家”“道德圣贤”到培养合格公民。从基础道德入手,增加学生对道德关系的敏感性,从“知识”到“生命”,实现师生之间的精神交往。
唯有引导学生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在学生喜爱的、乐于参与的活动中去自我体验、去感受、去领悟,去自主建构新的意义世界,才能使道德认知在多层面的体验活动中,无痕地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道德教育通过关注学生的生活,才能引起学生的关注和同感,这就需要我们从生活中的细微处着手,细微之处见精神,细节可以决定成败。从日常生活细微之处着眼,注重细节行为,以小见大,知微见著,真实可信,真情感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藉此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提高。
实施全面的评价方式是培养
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必然要求
从道德知识评价为主到道德行为评价为主。道德教育评价应把课堂教学与学生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知行统一中评价学生的品德,缺少了道德实践环节的评价是不完整的。因为,道德知识的考察只是反映了学生道德知识的记忆水平,而学生学习道德知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导之以行”,也就是为了引领道德实践,学生只有在实践中以主人的身份去听、去看、去做,闻其声、见其形,才能引起学生思想上的共鸣。实践不仅满足了学生表层的行为习惯,也能在学生道德情感、道德良心和心灵世界的建构上起到重要作用,能使学生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道德需求,在内心建立一种道德信念。实践体验既是一个道德认知的过程,更是一个人道德情感升华的过程,它使学生通过自主的体验来认识道德知识,通过真实的感受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通过深刻的理解掌握道德规范,缩短了知识传授与反馈的过程。
从重视评价结果,到重视评价过程。传统的评价是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的一种结论性评价。新课程理念倡导过程性评价,重视对学生生活、学习、以及各项活动过程的评价,因为高中生有很强的可塑性,学生的道德素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他们知道一些原则,但相对于学生丰富多彩的生活而言,他们的想法和做法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学生需要在生活中努力探索,不断提高道德判断、道德分析能力,丰富自己的道德智慧。因而,如果一味地按照终结性评价的静态结果对待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生实际,其评价目的肯定达不到,甚至以偏概全,影响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有助于学生自我反思,推动学生道德的自主发展。
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培养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不但应把德育课、学校课外活动搞好,而且应“把学生在学校里的东西同家里及在本地社会中将要经历的东西结合起来”。社会教育和学生自主道德学习结合起来, 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是在“全时空”状态中养成的,不仅仅是在一个单独、特定的场合中。生活对学生的影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应当让所有成年人知道——他们的举止行为都会对未成年人有道德影响。反过来,未成年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提高道德实践能力的机会,把道德教育看作一个整体。有人说,学校辛辛苦苦的五天教育抵不上回家路上一个消极案例的影响,原因就在于此。不良的社会环境与中学生道德生成的矛盾,已成为当前我国道德教育必须正视的严峻现实。为了培养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必须经过全社会的努力,为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山东平原师范学校)
以学生为本,唤醒主体意识,
激发学生自我需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树立以人为本的道德教育观 ,是培养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前提。因为道德是社会要求,也是学生自我发展、自我生存的需要。道德教育的价值在于教师的教育满足了学生的内在需求,引起学生思想行为的进步,从而有助于学生生活的幸福。如果教师的教育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也就不能走进学生的心灵,不能影响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就会成为“无价值”的教育。
只有教师尊重学生的需要,才能引导学生把个人的需要与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道德作为一种先在的价值系统,与学生的生活是有一定距离的,我们要引导学生把自己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联系起来,帮助学生体认道德与自身利益的关系,逐步引导学生建构符合社会价值体系的个人道德行为体系。让学生明白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助于个人美好生活的实现,是未来幸福生活的保证。如果我们脱离了学生实际的需要谈道德教育,必然是从上而下的抽象空谈,只有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从他们的最基本的价值意识出发,才能培养他们的内在道德动机。引导学生领悟道德规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认识到个人必须融入社会,与群体的需要相吻合,遵循群体的道德准则,个人才能得到群体的接纳和庇护,并在整个群体利益中,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个人利益。这就把学生的发展需要与道德教育的目的统一起来,克服道德教化和个体需要的矛盾,促进了人的社会生活和个体生活的统一。
我们要尊重学生主体,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责任,我们要把学生当作有血有肉、有生命尊严、有思想感情的人。让每一名学生都得到民主平等的对待,让每一名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应有的发展,让每一名学生同在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必须直面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现实,正视道德冲突,解决道德困惑,让学生自己掌握批判的武器,提高学生的道德辨别力、判断力、选择力、创造力,学会判断和选择,学会面对人生,创造生活。 树立注重个性的人才观,个性是教育的灵魂,是全面发展的核心。
中学生个性张扬,具有很强的个性权利意识,愿意自己决定个人生活的方向,学校道德教育必须在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的前提下进行,才有可能内化为学生的信念,指导自己的行为。海德格尔说:“人基本的存在状态是被抛入世界的,剩下的工作就是自我设计与选择,人能够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于被教育唤醒或内在性觉醒,教育对人最根本的援助就是对觉醒的援助,就是内在力量的释放。”海德格尔的这句话给我们的深刻启示是:学生是现实社会中的人,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每个学生都是活灵活现,闪烁着“主体之光”的现实的人。道德教育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违背客观规律,只能造成德育的短视,脱离学生的生活需要。
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核心是对个人选择的尊重,让学生感受到自由——他可以自由的选择,凭借他现实的德性——而不以祈使语句去试图控制、约束人的选择行为。只有提升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给学生种种机会,践履道德行为,才能真正促使学生做到知行统一,提高道德实践能力。
树立生活道德观,在生活中培养
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
传统道德观是一种贤人道德观,它是以“人人皆可为尧舜”为前提的;其道德追求和道德目标是为人、利人,舍己取义。在今天的条件下,这种道德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表现,不可能成为社会的普遍行为。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是一种“秩序道德观”,与传统的贤人道德观不同,市场经济的起点是一种“底线道德”,肯定所有的人在不损害他人的条件下,有权利追求自己生活意愿的满足,并在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上规定个人的应尽义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道德理想不再是被强制推行的和被动接受的,而是基于个人的自由选择。
传统的道德教育是以社会的道德要求和教师的教育观念为核心,这种价值标准在传统社会中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在今天,没有对道德教育价值理念的绝对性的适当消解与悬置,就不可能有生活境遇的凸显,也不可能有对个体实际生存状况的深入理解。传统道德教育把价值上的“应该”等同于现实中的“必然”,忽视个体道德生存的社会基础。他们基本不愿意考虑现实世界的各种因素,也不愿意考虑实际的个人情感,非常极端的把道德标准作为普遍真理绝对化,把社会秩序当作惟一优先而且至高无上的合理性,否定其他选择的合理性。今天,我们反思道德理想主义,养成一种对社会发展、对历史目的、对道德理想、对个体的冷静、辨证的思维方式,承认中学生的不完善性,实实在在的关切个体作为现代公民的基本道德品质的养成,关心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正当权利,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义务。在道德教育中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事实上我们不可能把每一个学生培养成道德高尚的人,在当代社会中,应着重培养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规则意识,突出道德底线,实实在在地培养学生对正当、正义的理解,堂堂正正做人,而不是以过高的要求来规范学生。
今天我们培养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就是把道德从神圣天理的高远世界下移,回到人间,回到个体,回到日常生活,呵护普通的人与事。中学生自己的生活中就有许多榜样,甚至每个人的生活故事中都有能引起道德效仿和感动的材料。我们应该培养学生善于欣赏别人、乐于分享精神收获的习惯和意识。德育的土壤在生活,德育应该从书本走向生活,应该让儿童从自己的生活中进入德育。德育的内容和方法需要十分贴近学生生活,关心他们的喜好和烦恼,使用他们喜欢的表达方式。生活是道德行为养成的土壤,是教育的最终归宿。道德只有回到学生个体的生活世界,学生才能产生强烈的现实感和生活感。道德教育才会充满人间温情,才会成为学生的精神家园而不是奴役学生的桎梏;惟其引领个体生活,超越个体生活,道德及其教育才会把人与人,人与世界紧密的联系起来,个体在与他人的相处中获得幸福生活。教师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就是启迪学生,把握生命情怀, 找到学生个体与他人、与世界的情缘,领略人生真谛,让学生学会珍爱自己的同时,学会关爱他人。走出“假大空”的道德说教,以平等对话的姿态融入学生生活,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关注生活,珍爱生命,从培养“道德学家”“道德圣贤”到培养合格公民。从基础道德入手,增加学生对道德关系的敏感性,从“知识”到“生命”,实现师生之间的精神交往。
唯有引导学生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在学生喜爱的、乐于参与的活动中去自我体验、去感受、去领悟,去自主建构新的意义世界,才能使道德认知在多层面的体验活动中,无痕地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道德教育通过关注学生的生活,才能引起学生的关注和同感,这就需要我们从生活中的细微处着手,细微之处见精神,细节可以决定成败。从日常生活细微之处着眼,注重细节行为,以小见大,知微见著,真实可信,真情感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藉此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提高。
实施全面的评价方式是培养
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必然要求
从道德知识评价为主到道德行为评价为主。道德教育评价应把课堂教学与学生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知行统一中评价学生的品德,缺少了道德实践环节的评价是不完整的。因为,道德知识的考察只是反映了学生道德知识的记忆水平,而学生学习道德知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导之以行”,也就是为了引领道德实践,学生只有在实践中以主人的身份去听、去看、去做,闻其声、见其形,才能引起学生思想上的共鸣。实践不仅满足了学生表层的行为习惯,也能在学生道德情感、道德良心和心灵世界的建构上起到重要作用,能使学生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道德需求,在内心建立一种道德信念。实践体验既是一个道德认知的过程,更是一个人道德情感升华的过程,它使学生通过自主的体验来认识道德知识,通过真实的感受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通过深刻的理解掌握道德规范,缩短了知识传授与反馈的过程。
从重视评价结果,到重视评价过程。传统的评价是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的一种结论性评价。新课程理念倡导过程性评价,重视对学生生活、学习、以及各项活动过程的评价,因为高中生有很强的可塑性,学生的道德素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他们知道一些原则,但相对于学生丰富多彩的生活而言,他们的想法和做法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学生需要在生活中努力探索,不断提高道德判断、道德分析能力,丰富自己的道德智慧。因而,如果一味地按照终结性评价的静态结果对待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生实际,其评价目的肯定达不到,甚至以偏概全,影响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有助于学生自我反思,推动学生道德的自主发展。
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培养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不但应把德育课、学校课外活动搞好,而且应“把学生在学校里的东西同家里及在本地社会中将要经历的东西结合起来”。社会教育和学生自主道德学习结合起来, 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是在“全时空”状态中养成的,不仅仅是在一个单独、特定的场合中。生活对学生的影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应当让所有成年人知道——他们的举止行为都会对未成年人有道德影响。反过来,未成年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提高道德实践能力的机会,把道德教育看作一个整体。有人说,学校辛辛苦苦的五天教育抵不上回家路上一个消极案例的影响,原因就在于此。不良的社会环境与中学生道德生成的矛盾,已成为当前我国道德教育必须正视的严峻现实。为了培养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必须经过全社会的努力,为中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山东平原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