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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政部2007年12月11日颁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标志着央企13年来不分红历史的终结,意义重大。笔者对这一政策进行初步解读,分析它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和意义,发现政策所容易带来的问题,面对分红政策中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从而有利于分红政策的实施与推进,优化政策实施效果。
【关键词】红利上缴; 代理成本; 分红比例; 可持续发展
央企作为企业应该向股东分红,但在一定的经济环境背景下,企业经营低迷,国家为支持企业的发展成长,国有企业没有向所有者进行分红,所有者身份未得以体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央企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部2007年12月11日颁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为5%~10%不等,这标志着13年来央企“零分红”的终结。
一、央企分红的意义
1.国家作为所有者身份的体现
根据现代公司财务理论,企业应向股东分红,股东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享受权利。国有产权就应该归全民所有,代表全民作为股东的政府理当享受分红。但由于特定的历史和经济原因,央企并未向它的所有者——国家分享红利。2007年分红政策的实施,国家财务所有者身份得以更好体现,符合财务理论和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企业独立自主地健康发展。
2.红利用之于民
央企也属于全体人民所有,从其他国家的经验可知,一般国有企业的红利将被直接或者间接地用于公共支出,把向国家上缴红利的一部分用于科教文卫等支出,有利于缓解国家财政紧张,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整个国民福利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另一方面,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向所有者分享利润所得正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观”。
3.减小代理成本
代理理论是解释股利政策的主流理论之一,它认为股利政策可以解决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问题。央企过度投资是推动分红政策实施的原因之一。近年来央企的利润增长较快,且长时间不用向国家上缴红利,企业有了过度的留存利润,带来了很多的弊端,比如盲目投资、过度扩张,尤其近年央企过度海外投资亏损的事例屡见不鲜,大大增加了代理成本。而分红作为一种股利政策,可以缓解代理矛盾,减小代理成本。上缴红利之后,留存利润减少,可以抑制盲目投资,减小不必要的损失,减小经理人员谋取私利和在职消费的可能,有利于企业改变投资倾向,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优化利润分配和资金管理。
但在考虑减小代理成本的同时,不能只考虑分红而忽视了对经理人员、科技人才的激励。根据激励的相关理论,要有一定的激励才能留住人才,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2011年,央企开始分红权激励试点,也正体现了这一观点。
二、央企分红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分红比例问题
(1)比例的确定。切忌“一刀切”的办法,这种统一的比例不利于公司治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上交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三年后再定。但是每个企业的情况都有可能千差万别,笔者认为这个比例还应细化,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和企业谈判,确定适合每家企业的最优的比例。
(2)分红比例提高不宜过快。对于上述比例,大家普遍认为过低,提高分红比例的呼声日益高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的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中来,并适当提高分红比例。红利的上缴比例调整为资源性企业为15%,一般竞争性企业为10%,部委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的企业为5%。
但分红比例应稳步增长,不能提高过快,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央企还面临很多困难,承担着较重的发展任务,大多是关系国有经济命脉的产业和领域。比如离退休人员的安置费用高,固定资产投资大,环保、信息技术成本高等。如果比例过高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再投资,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比例提高的度要把握好。
2.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分红政策要求上缴红利,进行利润分配,要防止企业在会计报表上做文章,故意做低利润,违规地减少分红数,导致提供虚假会计报表,有悖于会计的真实性。所以,对于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应该严格、真实地披露,利润的真实性是必须要重视的。
3.建立相关监管机制
政策固然是一种改革,但是政策的具体实施和落实更值得我们关注。对于上缴的这部分红利怎样管理,怎样使用,应该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政策的有力实施,才能真正达到政策的目的和预计效果,才能保证红利用之于民。如果政策只是纸上谈兵,极有可能滋生出其他问题与矛盾,要防止产生贪污腐败问题,所以红利的上缴与使用,应该要很好地进行公开,同时广大企业、相关组织、群众、媒体,也应建立起民间监督体系。
我们不仅要很好地解读分红政策,理解它所传递的信息和意义,更要善于发现它所带来的问题,才能有准备地去应对与利用。才有利于分红政策的实施和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利于全民福祉,更有利于企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六年以来,经过一定的调整变化,它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到底有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
参考文献
[1]干胜道. 由央企分红引发的思考[J]. 财务与会计,2007,18:11|13.
[2]张燕. 启动央企分红的背景和意义[J]. 新东方,2006,06:42|44.
[3]李静. 国企分红效果分析与检验[D].西南财经大学,2010.
【关键词】红利上缴; 代理成本; 分红比例; 可持续发展
央企作为企业应该向股东分红,但在一定的经济环境背景下,企业经营低迷,国家为支持企业的发展成长,国有企业没有向所有者进行分红,所有者身份未得以体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央企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部2007年12月11日颁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为5%~10%不等,这标志着13年来央企“零分红”的终结。
一、央企分红的意义
1.国家作为所有者身份的体现
根据现代公司财务理论,企业应向股东分红,股东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享受权利。国有产权就应该归全民所有,代表全民作为股东的政府理当享受分红。但由于特定的历史和经济原因,央企并未向它的所有者——国家分享红利。2007年分红政策的实施,国家财务所有者身份得以更好体现,符合财务理论和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企业独立自主地健康发展。
2.红利用之于民
央企也属于全体人民所有,从其他国家的经验可知,一般国有企业的红利将被直接或者间接地用于公共支出,把向国家上缴红利的一部分用于科教文卫等支出,有利于缓解国家财政紧张,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整个国民福利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另一方面,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向所有者分享利润所得正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观”。
3.减小代理成本
代理理论是解释股利政策的主流理论之一,它认为股利政策可以解决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问题。央企过度投资是推动分红政策实施的原因之一。近年来央企的利润增长较快,且长时间不用向国家上缴红利,企业有了过度的留存利润,带来了很多的弊端,比如盲目投资、过度扩张,尤其近年央企过度海外投资亏损的事例屡见不鲜,大大增加了代理成本。而分红作为一种股利政策,可以缓解代理矛盾,减小代理成本。上缴红利之后,留存利润减少,可以抑制盲目投资,减小不必要的损失,减小经理人员谋取私利和在职消费的可能,有利于企业改变投资倾向,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优化利润分配和资金管理。
但在考虑减小代理成本的同时,不能只考虑分红而忽视了对经理人员、科技人才的激励。根据激励的相关理论,要有一定的激励才能留住人才,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2011年,央企开始分红权激励试点,也正体现了这一观点。
二、央企分红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分红比例问题
(1)比例的确定。切忌“一刀切”的办法,这种统一的比例不利于公司治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上交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三年后再定。但是每个企业的情况都有可能千差万别,笔者认为这个比例还应细化,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和企业谈判,确定适合每家企业的最优的比例。
(2)分红比例提高不宜过快。对于上述比例,大家普遍认为过低,提高分红比例的呼声日益高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的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中来,并适当提高分红比例。红利的上缴比例调整为资源性企业为15%,一般竞争性企业为10%,部委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的企业为5%。
但分红比例应稳步增长,不能提高过快,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央企还面临很多困难,承担着较重的发展任务,大多是关系国有经济命脉的产业和领域。比如离退休人员的安置费用高,固定资产投资大,环保、信息技术成本高等。如果比例过高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再投资,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比例提高的度要把握好。
2.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分红政策要求上缴红利,进行利润分配,要防止企业在会计报表上做文章,故意做低利润,违规地减少分红数,导致提供虚假会计报表,有悖于会计的真实性。所以,对于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应该严格、真实地披露,利润的真实性是必须要重视的。
3.建立相关监管机制
政策固然是一种改革,但是政策的具体实施和落实更值得我们关注。对于上缴的这部分红利怎样管理,怎样使用,应该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政策的有力实施,才能真正达到政策的目的和预计效果,才能保证红利用之于民。如果政策只是纸上谈兵,极有可能滋生出其他问题与矛盾,要防止产生贪污腐败问题,所以红利的上缴与使用,应该要很好地进行公开,同时广大企业、相关组织、群众、媒体,也应建立起民间监督体系。
我们不仅要很好地解读分红政策,理解它所传递的信息和意义,更要善于发现它所带来的问题,才能有准备地去应对与利用。才有利于分红政策的实施和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利于全民福祉,更有利于企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六年以来,经过一定的调整变化,它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到底有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
参考文献
[1]干胜道. 由央企分红引发的思考[J]. 财务与会计,2007,18:11|13.
[2]张燕. 启动央企分红的背景和意义[J]. 新东方,2006,06:42|44.
[3]李静. 国企分红效果分析与检验[D].西南财经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