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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5]10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法制办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154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和县(市)域总体规划方面的批复文件除外)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