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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一税制改革,将对铁路建设管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本文从"营改增"对铁路建设管理中施工单位计税方式的选择、概预算编制、征地拆迁管理、甲供物资管理、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