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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对长江堤防的除险加固工程作了重要安排,明确长江一、二级堤防和重点堤防工程中的穿堤建筑物、基础加固和防渗处理、抛石固基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由长江委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长江委报水利部批准于1999年12月成立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管理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