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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生活日趋多样化,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一部分党员为解决就业或谋求更好的发展,开始跨单位、跨地域、跨所有制流动,有的长期在外,有的居无定所。其中相当一部分党员长期不与组织联系,也不缴纳党费,成了“两不管”党员、“口袋”党员或“档案”党员。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流失”党员。据初步统计,全国常年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约占全国党员总数的5%,而“流失”党员约有200万。
出现“流失”党员的现象既有其深刻的社会客观原因,也有个别党组织和党员的主观原因。
从社会客观原因来说,“流失”的前提条件是社会上出现了广泛的人员“流动”。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日趋明显。党员队伍的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分布更为广泛,流动也在加大。在城市和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流动党员,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党员,在原企业下岗后在新的单位再就业或还未就业的党员,退休和待安置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等等。在这些党员中,有的党员就业岗位变动频繁,嫌接转组织关系麻烦;有的党员在新就业的单位中找不到党组织,组织关系不能落地。这些党员或者不办理组织关系,或者把组织关系放在自己口袋里而没能落到新的组织中。尽管情况各异,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较长时间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缴纳党费而成为“流失”党员。
再者,面对党员流动频繁的新情况,我们有些党组织出现了同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一是思想方法上的不适应。面对以前不曾有过的党员频繁流动,不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或是退避三舍、视而不见,或是束手无策、优柔寡断。二是对党的建设缺乏责任感,在党员管理上,党的组织制度坚持得不严格,纪律松弛,放任自流。
当然,有一些党员的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也是不容掉以轻心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意识形态领域表现为多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流动”的党员,很容易受到消极因素的影响而“流失”。这种消极因素影响的结果就是有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对于自己是不是一名党员感觉已经不重要了。有些党员则怕暴露了党员身份而在“奉献”、“示范”等活动中有失自身的利益。还有一些党员党性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认为并没有哪个党组织主动找自己,也没有哪个党组织对自己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组织再建立联系和缴纳党费只是时间问题,以致处于边缘党员状态。
“流失”党员现象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是极为严重的:首先,“流失”党员由于长期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容易导致理想信念淡化、党员意识丧失,常常混同于普通群众,少数党员由此甚至干了违法乱纪的事。其次,“流失”党员会浪费和失去党的政治资源?熏削弱党组织的影响力和组织基础。第三,“流失”党员会影响和削弱其他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流失”党员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基层党支部建设,削弱了党员先进性,久而久之,党的基层组织就会失去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此,我们在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先进性建设的实践中,应采取如下主要对策:首先,基层党支部要从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扩大党的执政资源和维护党的整体形象的高度,认识加强“流失”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其次,从域外流入和流出党员登记确认入手,全方位构建流入和流出党员管理新机制。基层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努力做好流入和流出中的党员登记确认工作,确保党员始终能在一个党组织内活动。这就需要进一步创新严格、科学和规范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既要建立专人联系制度,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联系流动党员,联系人定期向流动党员传达党组织活动安排以及听取他们的要求,又要完善并严格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流动党员严格颁证验证,将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记载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还要充分实现党员管理网络化,统筹公安、计生和工商等部门,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共同做好流入和流出党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工作。第三,总结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着力寻找“流失”党员。一方面基层党组织要下功夫加大查找“流失”党员力度,通过组织内熟悉“流失”党员的党员,或通过公布“流失”党员登记站联系方式查找;另一方面,要求党员主动找党组织,无论身在何处,都要亮出党员身份,“叫响我是共产党员”,并及时、有效地与务工、经商、求学等所在地党组织和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责任编辑 姚黎君
出现“流失”党员的现象既有其深刻的社会客观原因,也有个别党组织和党员的主观原因。
从社会客观原因来说,“流失”的前提条件是社会上出现了广泛的人员“流动”。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日趋明显。党员队伍的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分布更为广泛,流动也在加大。在城市和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流动党员,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党员,在原企业下岗后在新的单位再就业或还未就业的党员,退休和待安置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等等。在这些党员中,有的党员就业岗位变动频繁,嫌接转组织关系麻烦;有的党员在新就业的单位中找不到党组织,组织关系不能落地。这些党员或者不办理组织关系,或者把组织关系放在自己口袋里而没能落到新的组织中。尽管情况各异,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较长时间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缴纳党费而成为“流失”党员。
再者,面对党员流动频繁的新情况,我们有些党组织出现了同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一是思想方法上的不适应。面对以前不曾有过的党员频繁流动,不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或是退避三舍、视而不见,或是束手无策、优柔寡断。二是对党的建设缺乏责任感,在党员管理上,党的组织制度坚持得不严格,纪律松弛,放任自流。
当然,有一些党员的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也是不容掉以轻心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意识形态领域表现为多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流动”的党员,很容易受到消极因素的影响而“流失”。这种消极因素影响的结果就是有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对于自己是不是一名党员感觉已经不重要了。有些党员则怕暴露了党员身份而在“奉献”、“示范”等活动中有失自身的利益。还有一些党员党性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认为并没有哪个党组织主动找自己,也没有哪个党组织对自己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组织再建立联系和缴纳党费只是时间问题,以致处于边缘党员状态。
“流失”党员现象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是极为严重的:首先,“流失”党员由于长期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容易导致理想信念淡化、党员意识丧失,常常混同于普通群众,少数党员由此甚至干了违法乱纪的事。其次,“流失”党员会浪费和失去党的政治资源?熏削弱党组织的影响力和组织基础。第三,“流失”党员会影响和削弱其他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流失”党员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基层党支部建设,削弱了党员先进性,久而久之,党的基层组织就会失去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此,我们在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先进性建设的实践中,应采取如下主要对策:首先,基层党支部要从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扩大党的执政资源和维护党的整体形象的高度,认识加强“流失”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其次,从域外流入和流出党员登记确认入手,全方位构建流入和流出党员管理新机制。基层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努力做好流入和流出中的党员登记确认工作,确保党员始终能在一个党组织内活动。这就需要进一步创新严格、科学和规范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既要建立专人联系制度,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联系流动党员,联系人定期向流动党员传达党组织活动安排以及听取他们的要求,又要完善并严格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流动党员严格颁证验证,将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记载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还要充分实现党员管理网络化,统筹公安、计生和工商等部门,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共同做好流入和流出党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工作。第三,总结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着力寻找“流失”党员。一方面基层党组织要下功夫加大查找“流失”党员力度,通过组织内熟悉“流失”党员的党员,或通过公布“流失”党员登记站联系方式查找;另一方面,要求党员主动找党组织,无论身在何处,都要亮出党员身份,“叫响我是共产党员”,并及时、有效地与务工、经商、求学等所在地党组织和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责任编辑 姚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