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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城市建设公司承担着国有资本运作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职责,其经营管理活动直接决定着国有资本的效能和城市建设的水平。国有城市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往往面临招标投标、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给国有城市建设公司的廉政建设带来了较大风险。笔者从职务犯罪的审查及认定为视角,提出国有城市建设公司的廉政风险防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