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3月3日,为进一步做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含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品种)行政许可工作,卫生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通知表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将承担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签收、审查意见和审查决定的发放,不再承担组织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