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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78年底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为标志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物价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价格改革工作,无论就其广度来说还是就其深度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价格调整的幅度之大,涉及面之宽,次数之频繁,均是前所未有的,纵观这一时期的改革,大体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1979年到1984年。这一阶段可以概括为以有计划地调整长期形成的部分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极不合理价格为主,放开部分商品和收费价格为辅。这是从1977年国务院组建国家物价局,1977年11月北京市组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