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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下称“原准则”),并自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原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原准则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由于原则较多地运用了公允价值概念,而我国当前的产权、生产要素市场又不很成熟,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再比如,对于债务豁免,按原准则的规定可以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处理。这也给少数公司利用债务豁免操纵利润创造了机会。为了及时解决已存在的有关问题,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