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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由两个阶段组成,即“感受”阶段和“领悟”阶段。“感受”阶段是一个感知和认知过程,“领悟”阶段则是一个理解想象的过程。感与悟作为心理活动的两个阶段、两个方面,其连续性、互融性决定了它们之间很难有截然分明的界限,感与悟相辅相成、水乳交融,但是感以悟为归宿,靠悟来暗中牵引、规范,悟以感作升华的基础。感不能脱离悟而独存,悟也不能脱离感而产生。感使悟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悟使感得以进展、深化。因此在整个感悟过程中两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感在前,悟在后,感的过程长,悟的过程短。有感才能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