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以兼做平时照明的应急照明系统为例,探讨应急照明在分散、集中控制方式下,并在有火灾报警系统状态下强制点亮灯具的几种方法。
关键字:应急照明 电源 照度 控制 火灾报警系统(强制点亮) 就地开关
当前应急照明的点亮作法、电路设计有很多种,有的因没理解规范的要求,设计出的应急照明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够正常的点亮或有的设计复杂化,不实用。笔者经过对各种规范和系统思考及实际体会阐述如下的认识和电路与同行讨论。
一、应急照明的定义;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的3.1条对消防应急照明的定义如下:消防应急照明是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的照明。
二、应急照明的电源要求;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7.2.2条;应急照明的供电应符合下列定:
1、疏散照明的应急电源宜采用蓄电池(或干电池)装置,或蓄电池(或干电池)与供电系统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的组合,或采用蓄电池(或干电池)装置与自备发电机组组合的方式;
2、安全照明的应急电源应和该场所的供电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不同馈电干线,必要时可采用蓄电池组供电;
3、备用照明的应急电源宜采用供电系统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或自备发电机组。
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之11.3.2条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四、应急照明的控制形式
应急照明的控制一般可有三种形式:
1 应急照明灯具全天24小时点亮。火灾发生时,由于灯始终是亮的,不会影响人员疏散,也不必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耗費电能,对灯具的工作寿命也有影响;
2 应急照明灯具全部自带蓄电池,平时由现场的跷板开关就地控制开闭,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其外部的供电电源,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保证灯具的点亮。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一次性投资大(灯具必须自带蓄电池),灯具维护工作量也很大;
3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其同时使用,当正常照明因故失电时,无论应急照明的控制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开/闭),都应自动点亮。这种方式是比较理想的控制方式,但要求布线时必须增加控制线。
五、 应急照明强启的原理
根据《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BG 50116-2013的4.9.1.3条之规定: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而在实际工程中,常常采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兼作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平时正常开关,与正常照明无异,当灯具失电或强启时,灯具点亮,不受开关控制,这种应急照明系统既满足现行的防火规范要求,又能满足正常照明的需要,减少工程项目投资,一举多得。图1为火灾应急照明强启原理图,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中间继电器KA常开触点闭合,应急照明回路上的单相交流接触器KM主触点闭合,强启线得电,应急照明灯具强制点亮。(以上为消防控制模块提供有源触点,如果由消防控制模块提供无源触点的情况下,应由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一220V的电源,经变压成24V后提供给中间继电器工作。)
六、应急照明灯具的分散就地控制
应急照明灯具在分散就地控制方式下,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供电,应急照明灯具的强启都需要就地开关的正确配合来实现。
6.1消防强制点亮方案一:单极双控开关分散就地控制。
如上图三,这种方法是应急照明设计中常用到的方案。所有消防强启均通过单联双控开关完成。图三是普通三线开关强启的灯具控制方法。
七、应急照明灯具的集中控制
应急照明的集中控制方案在灯具本地不设置开关,仅在应急照明配电箱内采取平时状态和应急状态电源隔离的措施。
7.1消防强制点亮方案二:集中手动控制。如图四中WE1回路所示(电源也可为EPS)
正常状态下可通过断路器QF1手动控制;消防状态下,通过消防控制信号接通KM1,无论QF1处于何种状态,该回路至少接通一个电源。
7.2 消防强制点亮方案三:集中自动控制。如图四的WE2、WE3回路所示(电源也可为EPS)其工作特点如下:
a. 时钟控制器增加通讯接口,作为楼宇智能控制系统的一部分;
b. 消防控制信号作为时钟控制器的优先控制信号,当接收到消防控制信号后,立即转入消防工作状态,接通应急照明需要的回路电源。
此方案使用于公共建筑中的具有大空间公共区域的照明控制。
结束语:
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同时在灯具的选择上,平时照明兼做应急照明的灯具应采用应急照明的灯具要求。平时、消防兼用的灯具,需采取防止应急电源和平时电源并列运行的措施,才能正确实现在消防状态下应急照明的强启,同时才能满足照明的节能控制要求。
参考文献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
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4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BG 50116-2013
关键字:应急照明 电源 照度 控制 火灾报警系统(强制点亮) 就地开关
当前应急照明的点亮作法、电路设计有很多种,有的因没理解规范的要求,设计出的应急照明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够正常的点亮或有的设计复杂化,不实用。笔者经过对各种规范和系统思考及实际体会阐述如下的认识和电路与同行讨论。
一、应急照明的定义;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的3.1条对消防应急照明的定义如下:消防应急照明是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的照明。
二、应急照明的电源要求;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7.2.2条;应急照明的供电应符合下列定:
1、疏散照明的应急电源宜采用蓄电池(或干电池)装置,或蓄电池(或干电池)与供电系统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的组合,或采用蓄电池(或干电池)装置与自备发电机组组合的方式;
2、安全照明的应急电源应和该场所的供电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不同馈电干线,必要时可采用蓄电池组供电;
3、备用照明的应急电源宜采用供电系统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或自备发电机组。
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之11.3.2条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四、应急照明的控制形式
应急照明的控制一般可有三种形式:
1 应急照明灯具全天24小时点亮。火灾发生时,由于灯始终是亮的,不会影响人员疏散,也不必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耗費电能,对灯具的工作寿命也有影响;
2 应急照明灯具全部自带蓄电池,平时由现场的跷板开关就地控制开闭,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其外部的供电电源,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保证灯具的点亮。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一次性投资大(灯具必须自带蓄电池),灯具维护工作量也很大;
3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其同时使用,当正常照明因故失电时,无论应急照明的控制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开/闭),都应自动点亮。这种方式是比较理想的控制方式,但要求布线时必须增加控制线。
五、 应急照明强启的原理
根据《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BG 50116-2013的4.9.1.3条之规定: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而在实际工程中,常常采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兼作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平时正常开关,与正常照明无异,当灯具失电或强启时,灯具点亮,不受开关控制,这种应急照明系统既满足现行的防火规范要求,又能满足正常照明的需要,减少工程项目投资,一举多得。图1为火灾应急照明强启原理图,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中间继电器KA常开触点闭合,应急照明回路上的单相交流接触器KM主触点闭合,强启线得电,应急照明灯具强制点亮。(以上为消防控制模块提供有源触点,如果由消防控制模块提供无源触点的情况下,应由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一220V的电源,经变压成24V后提供给中间继电器工作。)
六、应急照明灯具的分散就地控制
应急照明灯具在分散就地控制方式下,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供电,应急照明灯具的强启都需要就地开关的正确配合来实现。
6.1消防强制点亮方案一:单极双控开关分散就地控制。
如上图三,这种方法是应急照明设计中常用到的方案。所有消防强启均通过单联双控开关完成。图三是普通三线开关强启的灯具控制方法。
七、应急照明灯具的集中控制
应急照明的集中控制方案在灯具本地不设置开关,仅在应急照明配电箱内采取平时状态和应急状态电源隔离的措施。
7.1消防强制点亮方案二:集中手动控制。如图四中WE1回路所示(电源也可为EPS)
正常状态下可通过断路器QF1手动控制;消防状态下,通过消防控制信号接通KM1,无论QF1处于何种状态,该回路至少接通一个电源。
7.2 消防强制点亮方案三:集中自动控制。如图四的WE2、WE3回路所示(电源也可为EPS)其工作特点如下:
a. 时钟控制器增加通讯接口,作为楼宇智能控制系统的一部分;
b. 消防控制信号作为时钟控制器的优先控制信号,当接收到消防控制信号后,立即转入消防工作状态,接通应急照明需要的回路电源。
此方案使用于公共建筑中的具有大空间公共区域的照明控制。
结束语:
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同时在灯具的选择上,平时照明兼做应急照明的灯具应采用应急照明的灯具要求。平时、消防兼用的灯具,需采取防止应急电源和平时电源并列运行的措施,才能正确实现在消防状态下应急照明的强启,同时才能满足照明的节能控制要求。
参考文献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
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4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BG 5011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