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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7]5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