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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恢复高等护理教育以来,我国现有的护理教育的层次基本上可以分为中等专业教育(中专)、高等专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其中,中专属于中等教育范畴,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均属于高等教育范畴。在高等教育中,大专和本科又分属高等专业技术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这种多层次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