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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获悉,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2021年间,要实现全市天然气供需总体动态平衡,按照国家要求分别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和不低于城市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