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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权作为商主体无形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为其带来竞争优势与经济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的立法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对商誉的保护方式有三,分别为名誉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法保护,但未有对其概念与内容的明确规定.商誉权的性质应属于商事人格权的范畴,需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在现有模式基础上避免体系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