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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A公司为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为国内网购提供支付服务,现又拓展境外合作商户,需要使用跨境外汇支付。请问A公司能否进行跨境外汇支付,是否需要批准?答:2013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综发[2013]5号,以下简称"5号文"),在北京、上海、浙江、深圳和重庆五个地区先行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允许有条件的支付机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