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深圳供电局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实践,在全国率先提出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3+1”的监管模式。在此基础上,该局还配合深圳市发改委编制了《深圳市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监管暂行办法》,首次将输配电价改革投资监管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国其他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提供了可参考的经验和做法,成为践行输配电价改革投资监管新模式的"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