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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六个方面论述了为何要强调金融体系的协调创新。指出提高宏观金融效率是金融体系协调的本质;金融机构协调是金融体系协调的核心;金融监管及国际金融体系协调是一国金融体系协调的关系因素。在论述了金融体系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金融体系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发展的评判标准,指出了“金融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金融组织结构是在竞争基础上产生的有效率的结构的方向,给出了关于我国金融寡头集团的再造和培育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