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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应对民事诉讼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而不是仅仅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行为和裁定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和法院的其他行为,也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就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来看,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抗诉( 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上的抗诉和上诉程序上的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