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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在朝廷所属衙门和地方官府做事的人,有官、僚、吏、胥等四种。官是正职,僚是副职,"胥吏"其实就是办事员。官和僚都是有品级的官员,称为"品官"。由于从隋朝以后官僚都由中央政府统一任命,因此他们也叫"朝廷命官"。古代的吏、胥就不入流了,大抵是由所在地的长官"招聘"而来,工资从长官掌握的业务经费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