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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假账"是近年来财经领域的纲领性口号,据<会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财政数据信息真实性披露乃法定的、客观的标准和要求.而在实际执行中财政部门数据信息披露失真在不同程度上依然存在着,其集中表现在财政收入与支出两个方面的虚假性披露.其原因一是由于完成不了考核政绩的预算任务导致做假;二是县乡财政体制不完善导致做假;三是职业道德观念不强导致做假;四是内控机制不全导致做假;五是审计、国库监督乏力导致做假.如何净化财政数据披露环境,规范披露行为,笔者认为有如下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