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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金融业的混业经营组织形式,相对于传统上的分业监管体制而言,对其监管有许多特殊性要求.这些特殊性要求分布于资本充足率监管、内部交易的监管、内部控制的监管、金融控股集团结构透明度的监管、股东的适应性及任职者资格的审查等各不相同的方面,监管当局在选择、设计监管方法、监管体系时应考虑到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