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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种植管理司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禁限用硫丹、乙酰甲胺磷等5类产品。公告显示,农业部决定对硫丹、溴甲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等5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其中:一、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销含硫丹产品的农药登记证;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含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