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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以来,行业税利实现快速增长,为国家财政积累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一直以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的活动屡打不绝。经过不断探索和研究,各部门逐渐认识到,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海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靠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才能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止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14年12月17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烟草制品打假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烟草专卖机关与司法机关初步构建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模式。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在得到了司法机关的积极支持和帮助后,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数以千万计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被销毁,烟草专卖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