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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确立了建立平等社会的基础,香港妇女权益受到特区有关法律的保证,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女性的发展空间也不断得到拓展。参与社会决策是提高妇女地位,增强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 一国两制 香港社会 性别意识
香港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文化在这里源远流长。传统文化中男女角色的定位对香港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有着深刻的影响。同时,100多年的资本主义殖民统治,西方的女权主义运动也使得香港妇女的社会角色定位带有明显的西方文化色彩。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就业率逐渐提升,“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被打破,女性参与社会的积极性逐步加强。回归后,香港女性获得越来越多的平等竞争机会,地位不断提高,不少女性进入高官行列,社会参与中的性别平等意识逐步增强。这一变化有助于推动社会平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一、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支配着社会参与的主流意识。而在社会参与的性别角色定位上,儒家文化一向强调“男女有别”,所谓“有别”主要不是指两性生理上的差异,而是指男女两性的相互关系是处于尊与卑、主与从的既对立又依存的关系。西汉刘向的《列女传》曾说:“妇人无擅自之义,而有三从之道也。故年少则从乎父母,出嫁则从乎夫,夫死则从乎子。礼也。”《礼记·昏义》也记载:“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东汉班昭撰写的《女诫》则是以“三从四德”为核心详细阐述了女子的道德规范。班昭认为,女子长大嫁人之时,如果没有接受训诲,不知道妇人之礼,就很容易“失容于它门,取耻于宗族”。按照刘向、班昭的说法女子必须服从男子,逆来顺受,忍受一切屈辱和苦难,“顺从”乃是女性的根本德行。显然,这是一种歧视和压迫妇女的封建礼教。这种封建教条就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有等差的人伦关系——“男主女从”、“男尊女卑”。这种文化观念,导致人们对两性在价值取向、劳动分工、法律地位、行为规范、情感定向、审美眼光等方面产生不同的期待,形成不同的评价标准,而这些期待和评价又通过文化传统、习俗、教育、法律、政策等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男、女儿童从小被这些固定的看法所塑造,限制了男人/男童、女人/女童的发展空间,影响他们对社会的贡献。
传统文化中要求妇女束缚自身、服从男子的封建教条,使妇女完全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和一切正当的权利,泯灭了女性的经济、政治权力,使女性成了处在某种具体家庭关系中的女性角色:女儿、妻(媳)、母,而女性个人价值也是通过照顾公婆、为夫家生育男性后代来实现的。在这种文化诉求下,女性是依附着男性而生存,以男性为中心,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妻(媳)、母的身份。为了有效地完成女儿身份向妻(媳)身份的转换,中国社会实行从夫居,即婚后住在丈夫家的居住方式,禁止女儿在娘家生育,也不得死在娘家。女儿婚后要去丈夫家的祖坟“认祖”,“告知”死去的祖先她已成为这个家的成员,死后将葬入祖坟。而她死后的灵魂将只能在夫家的祭坛接受祭祀。这也就是广东选择独身生活的“自梳女”在病重时必须抬到河边、山林这样一些没有人烟的地方等死的原因。这些民俗礼仪,强化了女儿对夫家的认同。女、妻(媳)、母等概念规定了当时女性的角色身份,也规定了她们的生活内容。
“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封建伦理道德,长期以来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使女性成为男性社会的附庸,成为桎梏妇女的精神枷锁,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女性参与社会的权力。“男主外、女主内”不仅成为男女之间的界限,也把男性作为以社会为主的人,女人作为以家庭为主的人。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贤妻良母”不仅总结了传统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同时也反映了社会性别——女性在中国社会的地位。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国的领土,19世纪40年代英国殖民主义者以武力强行占领香港后,香港仍然是一个华人社会,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的传播始终占据着香港的主流,传统的“男性中心”、“慈母严父”等的两性分工观念在香港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养育、照顾、安抚子女等被视为女性与生俱来的责任,严重阻碍了女性参与社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殖民统治下的香港,政治上几乎无民主可言,华人男性大都被排除在政治之外。妇女参与社会决策的政治权利就更难得到保护。因此,回归前相对于祖国大陆,香港妇女的地位较低,香港社会参与中性别歧视普遍存在。
二、经济结构转型对性别角色的影响
在整个人类社会文明史中,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结构的变迁不但推动着社会形态的更迭,而且对男女两性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促使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转变。同时男女角色的定位也开始了重新分配,女性的主导地位逐渐丢失。随着男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中占居绝对的主宰地位,女性的天地则缩小到家庭。而阶级社会以农立国、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父权制大家庭同居共财的生活方式,又为这种“男女有别”的道德观念提供了滋长的土壤,成为中国人文化心理的重要内容,对中国封建社会男女性别的社会角色定位产生巨大的影响。
17世纪中叶开始,欧美先后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末英国又爆发产业革命,机器工业逐渐代替工场手工业,从而开辟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新纪元,工业文明取代农耕文明在世界范围的推进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思想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改变了传统观念中男女角色的社会定位,第一次女权运动在西方兴起。早在1791年,法国妇女领袖奥伦比·德·古日就针对《人权宣言》发表了著名的《女权宣言》,强调:“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和男人有平等的权利。社会的差异只能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妇女的这种天赋的权利应包括:“自由、产业、安全。尤其是反抗压迫”。深受法国大革命冲击的英国人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也在同一年写下了《女权辩护》,向世界提出了妇女权利的要求。在美国废奴运动中,妇女们在看到黑人奴隶苦难的同时,意识到自身所处的同样受压制、无权利的状态,开始起来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斗争。1848年,在美国首届妇女权利大会上通过了伊利莎白·斯坦顿起草的《观点宣言》,宣称:“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证自明的:男人和女人生来平等;他们具有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些权利是: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人类历史是一部充满了男人对女人的非正义和侵占的历史,是以建立对女性的绝对专制为目标的。”在西方女权运动的推动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各国妇女陆续获得了选举权。
鸦片战争后,英国殖民主义者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三个不平等条约,占领了整个香港地区,从此。香港就成为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封建经济迅速解体。随着香港经济结构的转型和西方文化的传入,女性的 生存处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受西方女权运动和先进的道德原则、法治观念的影响,19世纪末,一些保护女性的法规相继出台,为女性人力资源的开发打开缺口。同时,在中国大地上,随着封建王朝的没落,受西学渐进影响的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包括维新派、革命派等也大力提倡女学、“女子议政之权”,强调男女平等思想,并号召女子将争女权与反清斗争联系起来,对传统的女性角色定位提出挑战。“五四”知识分子引进的“女性”一词,强调的正是追求个人价值、追求婚姻自主、走出封建家庭的“新女性”形象。“新女性”思想的传播对近代香港妇女解放运动的内涵注入了新的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经济复苏,香港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利用自己的特殊的地理和历史位置,在20世纪50-60年代实现了经济的腾飞。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就业机会的不断扩大,进一步促成了女性人格的生成,构成了女性人格转型的现代契机。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传统家庭劳动、参与社会工作。通过70年代女公务员成功向政府争取立法通过男女公务员同工同酬后,女性参与社会决策的权力逐渐受到关注。20世纪80年代,在世界妇女运动的推动下,港英政府援引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成立有关妇女协会,保护妇女权利。1993年,港英政府出台《男女平等机会绿皮书》,女性地位不断提高,个别女性精英脱颖而出。如香港的陈方安生是首批受聘的三名女政务官之一,也是英国统治香港150年以来位居公务员之首的第一位华人女性,开创了香港女性参政先河。
三、回归后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
性别意识是一种现代意识,一种从性别的角度,去观察和认识社会政治、文化、经济和环境,并对其进行性别分析和性别规划,以实现社会性别公平的观念和方法。社会参与中性别意识的提高,意味着妇女地位的提高,意味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
香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确立了建立平等社会的基础,香港妇女权益受到特区有关法律的保证,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女性的发展空间也不断得到拓展。参与社会决策是提高妇女地位,增强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妇女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不但得到机会表达意见及争取应有的权利,而且可以累积知识和经验,为制定社会政策和计划做出贡献。同时,政府也可以从听取男女两性的观点中,获得比较全面的声音,有利于政府施政,有助推动社会平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回归前。香港处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行政立法两局议员都由英国人担任。1880年,港督首次任命一名华人任立法局议员,1926年,行政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以后的两局中华人议员不断增加,然而港英政府的权力要害部门的官职始终未被占人口95%以上的华人染指,女性几乎被完全剥夺了参政的权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工作一直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及支持,男女平等更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然而,港英政府在支持妇女发展的政策上,明显落后于内地的步伐。1997年7月1日,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回归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了香港的政治体制架构,要求任何事情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特区政府检讨了所有的法例,致力于修改一切含有歧视女性成分的条文,决策主流逐步体现男女平等意识,香港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逐步增强,为香港女性参与社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在首份施政报告中就提出关注妇女工作,并在推荐主要官员时,任命了一批很有才华的精英女性,如香港的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行政、司法和立法三大体系分别由三位女性统领。2000年,“妇女事务委员会”成立,致力于维护女性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工作的正当权利。自2001年开始,特区政府委任妇女担任政府咨询机构及法定团体公职的比例已提升至25%。董建华在2001年出席全球妇女高峰会议欢迎酒会时明确表示了男女平等意识。认为香港今天得以跻身国际大都会行列,女性贡献良多、功不可没。曾荫权先生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后。也多次表示支持妇女工作,呼吁各界携手共建和谐社会,加速了香港妇女事务的发展。
“一國两制”框架下的香港,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女性精英渗透到高层政治架构中成为一个突出现象。以首长级公务员为例,香港1981年只有35位女性,2001年增至280位,2006年达到330人,25年间增加8倍多。此外,在过去数届立法会、区议会选举中,女性参选的人数也不断上升。如立法会女性参选人数由1995年的15人上升至2006年的26人;区议会女性参选人数的上升幅度也很大,由1994年的97人升至2003年的146人。在间接参政方面,女性的作用日益重要。1999年选民花名册已登记的女选民有140万人,占全港已登记选民的48%。女性参政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得益于香港地区较高的教育水平。1978年,香港推行的9年免费强迫性教育使女性受教育水平大大提高。特区政府统计处发表的《香港女性及男性主要统计数字》显示,香港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已从1986年的4.7万多人增至2001年的近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5%,女生占所有大学教资会资助课程中的学生比例已从33%增至55%。女性的收入也随学历提高而提升。以制造业薪酬为例,即较过去15年增加3倍。目前,在107万15~34岁的女性人口中,超过93%是达到中学预科或以上程度的,这与男性95%的比例差距不大。而在高等教育方面,女性则明显超过男性。1998年香港7所大学中,女生与男生之比是53%:47%。越来越多的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无疑为香港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据香港中文大学一项调查显示,1000名受访者当中,有超过80%认为香港妇女的社会地位,在过去lO年有所提升;67%认为目前香港妇女地位是颇高或者非常高。香港妇女地位高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在中大的调查中,男性受访者认同这个观点的比率,更高于女性受访者10个百分点。
总之,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落实,妇女的地位得以大幅度提高。据香港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情况调查显示:香港女性在社会的地位是亚洲最高,而且自主权更较欧美等西方国家高。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有助于社会参与中性别意识的增强,更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四、结语
性别意识是针对社会陈旧的性别观念和性别歧视提出来的,是从“社会性别”出发分析社会和现实的。而陈旧的性别观念往往从生理性别的角度去认识性别问题,认为性别分工是自然法则的体现,忽略男女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然而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系统将妇女置于从属地位。直到如今。公众仍然普遍未能重视男女平等参与权力和决策,男女两性主体性平等。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与个体的差异性这个观念,远没有如民主、自由等观念那样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至少它远没有普遍进入人们的潜意识而成为一种内在、自发的人文价值尺度。因此,男女平等必须靠男女两性共同努力。女性参与社会的各种正当权力需要得到男性的大力认同和支持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陈沃聪先生表示:欲达至理想的男女平等,便要男女互补、互相尊重、互相合作。但最重要的应该是提高妇女自身的素质。
关键词 一国两制 香港社会 性别意识
香港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文化在这里源远流长。传统文化中男女角色的定位对香港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有着深刻的影响。同时,100多年的资本主义殖民统治,西方的女权主义运动也使得香港妇女的社会角色定位带有明显的西方文化色彩。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就业率逐渐提升,“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被打破,女性参与社会的积极性逐步加强。回归后,香港女性获得越来越多的平等竞争机会,地位不断提高,不少女性进入高官行列,社会参与中的性别平等意识逐步增强。这一变化有助于推动社会平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一、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支配着社会参与的主流意识。而在社会参与的性别角色定位上,儒家文化一向强调“男女有别”,所谓“有别”主要不是指两性生理上的差异,而是指男女两性的相互关系是处于尊与卑、主与从的既对立又依存的关系。西汉刘向的《列女传》曾说:“妇人无擅自之义,而有三从之道也。故年少则从乎父母,出嫁则从乎夫,夫死则从乎子。礼也。”《礼记·昏义》也记载:“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东汉班昭撰写的《女诫》则是以“三从四德”为核心详细阐述了女子的道德规范。班昭认为,女子长大嫁人之时,如果没有接受训诲,不知道妇人之礼,就很容易“失容于它门,取耻于宗族”。按照刘向、班昭的说法女子必须服从男子,逆来顺受,忍受一切屈辱和苦难,“顺从”乃是女性的根本德行。显然,这是一种歧视和压迫妇女的封建礼教。这种封建教条就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有等差的人伦关系——“男主女从”、“男尊女卑”。这种文化观念,导致人们对两性在价值取向、劳动分工、法律地位、行为规范、情感定向、审美眼光等方面产生不同的期待,形成不同的评价标准,而这些期待和评价又通过文化传统、习俗、教育、法律、政策等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男、女儿童从小被这些固定的看法所塑造,限制了男人/男童、女人/女童的发展空间,影响他们对社会的贡献。
传统文化中要求妇女束缚自身、服从男子的封建教条,使妇女完全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和一切正当的权利,泯灭了女性的经济、政治权力,使女性成了处在某种具体家庭关系中的女性角色:女儿、妻(媳)、母,而女性个人价值也是通过照顾公婆、为夫家生育男性后代来实现的。在这种文化诉求下,女性是依附着男性而生存,以男性为中心,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妻(媳)、母的身份。为了有效地完成女儿身份向妻(媳)身份的转换,中国社会实行从夫居,即婚后住在丈夫家的居住方式,禁止女儿在娘家生育,也不得死在娘家。女儿婚后要去丈夫家的祖坟“认祖”,“告知”死去的祖先她已成为这个家的成员,死后将葬入祖坟。而她死后的灵魂将只能在夫家的祭坛接受祭祀。这也就是广东选择独身生活的“自梳女”在病重时必须抬到河边、山林这样一些没有人烟的地方等死的原因。这些民俗礼仪,强化了女儿对夫家的认同。女、妻(媳)、母等概念规定了当时女性的角色身份,也规定了她们的生活内容。
“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封建伦理道德,长期以来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使女性成为男性社会的附庸,成为桎梏妇女的精神枷锁,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女性参与社会的权力。“男主外、女主内”不仅成为男女之间的界限,也把男性作为以社会为主的人,女人作为以家庭为主的人。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贤妻良母”不仅总结了传统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同时也反映了社会性别——女性在中国社会的地位。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国的领土,19世纪40年代英国殖民主义者以武力强行占领香港后,香港仍然是一个华人社会,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的传播始终占据着香港的主流,传统的“男性中心”、“慈母严父”等的两性分工观念在香港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养育、照顾、安抚子女等被视为女性与生俱来的责任,严重阻碍了女性参与社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殖民统治下的香港,政治上几乎无民主可言,华人男性大都被排除在政治之外。妇女参与社会决策的政治权利就更难得到保护。因此,回归前相对于祖国大陆,香港妇女的地位较低,香港社会参与中性别歧视普遍存在。
二、经济结构转型对性别角色的影响
在整个人类社会文明史中,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结构的变迁不但推动着社会形态的更迭,而且对男女两性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促使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转变。同时男女角色的定位也开始了重新分配,女性的主导地位逐渐丢失。随着男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中占居绝对的主宰地位,女性的天地则缩小到家庭。而阶级社会以农立国、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父权制大家庭同居共财的生活方式,又为这种“男女有别”的道德观念提供了滋长的土壤,成为中国人文化心理的重要内容,对中国封建社会男女性别的社会角色定位产生巨大的影响。
17世纪中叶开始,欧美先后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末英国又爆发产业革命,机器工业逐渐代替工场手工业,从而开辟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新纪元,工业文明取代农耕文明在世界范围的推进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思想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改变了传统观念中男女角色的社会定位,第一次女权运动在西方兴起。早在1791年,法国妇女领袖奥伦比·德·古日就针对《人权宣言》发表了著名的《女权宣言》,强调:“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和男人有平等的权利。社会的差异只能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妇女的这种天赋的权利应包括:“自由、产业、安全。尤其是反抗压迫”。深受法国大革命冲击的英国人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也在同一年写下了《女权辩护》,向世界提出了妇女权利的要求。在美国废奴运动中,妇女们在看到黑人奴隶苦难的同时,意识到自身所处的同样受压制、无权利的状态,开始起来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斗争。1848年,在美国首届妇女权利大会上通过了伊利莎白·斯坦顿起草的《观点宣言》,宣称:“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证自明的:男人和女人生来平等;他们具有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些权利是: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人类历史是一部充满了男人对女人的非正义和侵占的历史,是以建立对女性的绝对专制为目标的。”在西方女权运动的推动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各国妇女陆续获得了选举权。
鸦片战争后,英国殖民主义者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三个不平等条约,占领了整个香港地区,从此。香港就成为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封建经济迅速解体。随着香港经济结构的转型和西方文化的传入,女性的 生存处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受西方女权运动和先进的道德原则、法治观念的影响,19世纪末,一些保护女性的法规相继出台,为女性人力资源的开发打开缺口。同时,在中国大地上,随着封建王朝的没落,受西学渐进影响的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包括维新派、革命派等也大力提倡女学、“女子议政之权”,强调男女平等思想,并号召女子将争女权与反清斗争联系起来,对传统的女性角色定位提出挑战。“五四”知识分子引进的“女性”一词,强调的正是追求个人价值、追求婚姻自主、走出封建家庭的“新女性”形象。“新女性”思想的传播对近代香港妇女解放运动的内涵注入了新的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经济复苏,香港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利用自己的特殊的地理和历史位置,在20世纪50-60年代实现了经济的腾飞。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就业机会的不断扩大,进一步促成了女性人格的生成,构成了女性人格转型的现代契机。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传统家庭劳动、参与社会工作。通过70年代女公务员成功向政府争取立法通过男女公务员同工同酬后,女性参与社会决策的权力逐渐受到关注。20世纪80年代,在世界妇女运动的推动下,港英政府援引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成立有关妇女协会,保护妇女权利。1993年,港英政府出台《男女平等机会绿皮书》,女性地位不断提高,个别女性精英脱颖而出。如香港的陈方安生是首批受聘的三名女政务官之一,也是英国统治香港150年以来位居公务员之首的第一位华人女性,开创了香港女性参政先河。
三、回归后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
性别意识是一种现代意识,一种从性别的角度,去观察和认识社会政治、文化、经济和环境,并对其进行性别分析和性别规划,以实现社会性别公平的观念和方法。社会参与中性别意识的提高,意味着妇女地位的提高,意味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
香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确立了建立平等社会的基础,香港妇女权益受到特区有关法律的保证,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女性的发展空间也不断得到拓展。参与社会决策是提高妇女地位,增强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妇女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不但得到机会表达意见及争取应有的权利,而且可以累积知识和经验,为制定社会政策和计划做出贡献。同时,政府也可以从听取男女两性的观点中,获得比较全面的声音,有利于政府施政,有助推动社会平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回归前。香港处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行政立法两局议员都由英国人担任。1880年,港督首次任命一名华人任立法局议员,1926年,行政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以后的两局中华人议员不断增加,然而港英政府的权力要害部门的官职始终未被占人口95%以上的华人染指,女性几乎被完全剥夺了参政的权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工作一直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及支持,男女平等更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然而,港英政府在支持妇女发展的政策上,明显落后于内地的步伐。1997年7月1日,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回归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了香港的政治体制架构,要求任何事情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特区政府检讨了所有的法例,致力于修改一切含有歧视女性成分的条文,决策主流逐步体现男女平等意识,香港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逐步增强,为香港女性参与社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在首份施政报告中就提出关注妇女工作,并在推荐主要官员时,任命了一批很有才华的精英女性,如香港的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行政、司法和立法三大体系分别由三位女性统领。2000年,“妇女事务委员会”成立,致力于维护女性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工作的正当权利。自2001年开始,特区政府委任妇女担任政府咨询机构及法定团体公职的比例已提升至25%。董建华在2001年出席全球妇女高峰会议欢迎酒会时明确表示了男女平等意识。认为香港今天得以跻身国际大都会行列,女性贡献良多、功不可没。曾荫权先生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后。也多次表示支持妇女工作,呼吁各界携手共建和谐社会,加速了香港妇女事务的发展。
“一國两制”框架下的香港,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女性精英渗透到高层政治架构中成为一个突出现象。以首长级公务员为例,香港1981年只有35位女性,2001年增至280位,2006年达到330人,25年间增加8倍多。此外,在过去数届立法会、区议会选举中,女性参选的人数也不断上升。如立法会女性参选人数由1995年的15人上升至2006年的26人;区议会女性参选人数的上升幅度也很大,由1994年的97人升至2003年的146人。在间接参政方面,女性的作用日益重要。1999年选民花名册已登记的女选民有140万人,占全港已登记选民的48%。女性参政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得益于香港地区较高的教育水平。1978年,香港推行的9年免费强迫性教育使女性受教育水平大大提高。特区政府统计处发表的《香港女性及男性主要统计数字》显示,香港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已从1986年的4.7万多人增至2001年的近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5%,女生占所有大学教资会资助课程中的学生比例已从33%增至55%。女性的收入也随学历提高而提升。以制造业薪酬为例,即较过去15年增加3倍。目前,在107万15~34岁的女性人口中,超过93%是达到中学预科或以上程度的,这与男性95%的比例差距不大。而在高等教育方面,女性则明显超过男性。1998年香港7所大学中,女生与男生之比是53%:47%。越来越多的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无疑为香港社会参与中的性别意识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据香港中文大学一项调查显示,1000名受访者当中,有超过80%认为香港妇女的社会地位,在过去lO年有所提升;67%认为目前香港妇女地位是颇高或者非常高。香港妇女地位高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在中大的调查中,男性受访者认同这个观点的比率,更高于女性受访者10个百分点。
总之,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落实,妇女的地位得以大幅度提高。据香港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情况调查显示:香港女性在社会的地位是亚洲最高,而且自主权更较欧美等西方国家高。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有助于社会参与中性别意识的增强,更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四、结语
性别意识是针对社会陈旧的性别观念和性别歧视提出来的,是从“社会性别”出发分析社会和现实的。而陈旧的性别观念往往从生理性别的角度去认识性别问题,认为性别分工是自然法则的体现,忽略男女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然而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系统将妇女置于从属地位。直到如今。公众仍然普遍未能重视男女平等参与权力和决策,男女两性主体性平等。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与个体的差异性这个观念,远没有如民主、自由等观念那样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至少它远没有普遍进入人们的潜意识而成为一种内在、自发的人文价值尺度。因此,男女平等必须靠男女两性共同努力。女性参与社会的各种正当权力需要得到男性的大力认同和支持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陈沃聪先生表示:欲达至理想的男女平等,便要男女互补、互相尊重、互相合作。但最重要的应该是提高妇女自身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