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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体育课考试改革一直都在进行,但改革的结果始终未能脱离以运动技术为中心,很少或没有考虑其他方面的内涵,显然是不全面的,本文提出了新的考试思路并通过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关键词:体育课考试 改革思路 实践
考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一部分,而且是紧密相连的,是实践学校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措施与手段。
过去体育课的考试各省高校都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以技术项目为中心,很少或没有考虑其他方面的内涵。如广东高校体育课的考试,是根据《东省普通高校体育课教学大纲》(下称《大纲》)规定的项目和《广东省一、二年级体育课考试内容、方法和评分标准》(下称《标准》)进行的。当前本省创办的各独立学院,都十分强调以市场经济为依托,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的高级实用型人才,为此传承性教育和应试教育及其相应的考试等方面必须改革,同时在改革时还必须贯彻《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下称《纲要》)的精神,否则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就不能实现。
一、剖析《标准》在体育课教学和考试中的利与弊
(一)《标准》在历史上起到了稳定教学秩序的作用
全国高校的体育工作,遭受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有声有色的体育运动破坏得体无完肤,广东省的《大纲》和《标准》,是在党的十一届三小全会和扬州会议后,为了尽快适应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省高等教育厅于1980年初组织了课题组(作者是课题负责人),在学习全国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人称“79”大纲)的基础上,1981年3月制定了广东省《大纲》和《标准》,同年9月在全省高校开始使用。从此广东高校体育教学走上了正常的轨道而有章可循,结束了无序状态,基本上恢复到了文化大革命前的水平,有效地起到了稳定体育教学的作用。
(二)《标准》的缺陷
《标准》问世已有二十余年,又几经修改后和《大纲》双双编辑到《体育理论教程》,于1999年8月由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但在实践中仍发现有不足之处。
1、《标准》缺乏激励因素
《标准》是以考技术项目为主的,很少考虑其他方面的内容,如有的学生体育基础较差,身体素质不高,协调性、灵活性不强,导致反应速度不快,学习和掌握体育运动技术较慢,但这部分同学上课却十分认真,锻炼积极,也从来未迟到、早退或旷课。而体育课考技术时仍有不及格的情况,一方面严重挫伤了这些同学的自尊心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这些同学失去上好体育课的自信心。反之有些学生原有体育基础和身体素质都较好,但上课不认真,纪律性较差,而体育课考试亦可能在优良以上。出现这正、反两面的情况,既有失公正,更没有起到激励的作用。
2、《标准》不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因为《标准》的内容没有包含课内表现,它不但不能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纷呈纪律,而且容易造成体育运动技术好,而组织纪律性差照样可以得到高分的负面影响,对学生成长十分不利。
3、《标准》不利于培养“志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
体育课教学必须贯彻“健康第一”的理念,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走向阳光,走向大自然,非出一身汗不可。可是《标准》没有将考勤列入其中,显然不符合“志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同时也难体现“健康第一”的理念。
4、《标准》没有落实教育部有关体育课评定成绩的原则
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条例中规定“体育课成绩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出勤率综合评定”。而《标准》没有考虑这一情况,显然是一种缺陷。
二、体育课考试改革的思路与实践
(一)改革的思路
体育课考试必须贯彻“健康第一”的理念,要能激励学生走向操场,走向大自然,走向阳光,也要体现以人为本,不与学生为敌的原则。为此我们提出了体育课考试改革的思路是: “适量技术考试,强化课堂考勤,着重课内表现”。在此思路下制定了体育课考试成绩由以下三个方面综合评定,即运动技术考试占40%;出勤率考试占40%;课内表现考试占20%。
具体操作方法:
技术考试:由原规定的每学期考两个技术项目改为考一个技术项目。但仍可考两次,以最好的一次记入技术考试成绩。
出勤率考试:每位学生基本分为40分,之后每旷课一次扣除10分;请假一次(含事假和病假)扣除5分;但请假前或后一周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2分,直到40分扣完为止。
表现考试:观察学生上课时的积极程度、着装、课堂纪律和体育道德风尚等等,由教师评定分数。
此外还特别重申教育部关于“体育课不及格必须补考,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体育课不及格不予毕业的规定。
(二)考试改革的实践
在此之前,不少高校上体育课时学生旷课的、请假的和早退的屡见不鲜,迟到的更为普遍,尤其是下午上课迟到的更为严重。冬天太冷不愿起床,夏季太热又不愿走向阳光,2:30分上课,到2:40分才能到齐,有些选项课甚至到3:00也还有姗姗来迟的,此种情况在民办大学尤为突出。那时对学生也有考勤,但未列为考试内容,毫无约束力,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
考试制度改革后,情况就大为不同了,我们按上述的考试思路,在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的03级、04级、05级和06级,先后于2005年秋和2007年春进行了实践(见下表)。结果是十分理想的。一个学期结束,全勤的均在90%以上;旷课的仅4%;请假的6.4%;迟到的11%;早退的0.6%。
现在在学生中形成了“其他课可以迟到和缺课,体育课不能迟到和缺勤的良好风尚和理念”,并且老传新,一届一届地流传下来。久之习惯成自然,个个争当体育课全勤的学生,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风和组织纪律性,同时也促进了我们的教风建设。
关键词:体育课考试 改革思路 实践
考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一部分,而且是紧密相连的,是实践学校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措施与手段。
过去体育课的考试各省高校都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以技术项目为中心,很少或没有考虑其他方面的内涵。如广东高校体育课的考试,是根据《东省普通高校体育课教学大纲》(下称《大纲》)规定的项目和《广东省一、二年级体育课考试内容、方法和评分标准》(下称《标准》)进行的。当前本省创办的各独立学院,都十分强调以市场经济为依托,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的高级实用型人才,为此传承性教育和应试教育及其相应的考试等方面必须改革,同时在改革时还必须贯彻《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下称《纲要》)的精神,否则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就不能实现。
一、剖析《标准》在体育课教学和考试中的利与弊
(一)《标准》在历史上起到了稳定教学秩序的作用
全国高校的体育工作,遭受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有声有色的体育运动破坏得体无完肤,广东省的《大纲》和《标准》,是在党的十一届三小全会和扬州会议后,为了尽快适应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省高等教育厅于1980年初组织了课题组(作者是课题负责人),在学习全国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人称“79”大纲)的基础上,1981年3月制定了广东省《大纲》和《标准》,同年9月在全省高校开始使用。从此广东高校体育教学走上了正常的轨道而有章可循,结束了无序状态,基本上恢复到了文化大革命前的水平,有效地起到了稳定体育教学的作用。
(二)《标准》的缺陷
《标准》问世已有二十余年,又几经修改后和《大纲》双双编辑到《体育理论教程》,于1999年8月由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但在实践中仍发现有不足之处。
1、《标准》缺乏激励因素
《标准》是以考技术项目为主的,很少考虑其他方面的内容,如有的学生体育基础较差,身体素质不高,协调性、灵活性不强,导致反应速度不快,学习和掌握体育运动技术较慢,但这部分同学上课却十分认真,锻炼积极,也从来未迟到、早退或旷课。而体育课考技术时仍有不及格的情况,一方面严重挫伤了这些同学的自尊心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这些同学失去上好体育课的自信心。反之有些学生原有体育基础和身体素质都较好,但上课不认真,纪律性较差,而体育课考试亦可能在优良以上。出现这正、反两面的情况,既有失公正,更没有起到激励的作用。
2、《标准》不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因为《标准》的内容没有包含课内表现,它不但不能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纷呈纪律,而且容易造成体育运动技术好,而组织纪律性差照样可以得到高分的负面影响,对学生成长十分不利。
3、《标准》不利于培养“志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
体育课教学必须贯彻“健康第一”的理念,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走向阳光,走向大自然,非出一身汗不可。可是《标准》没有将考勤列入其中,显然不符合“志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同时也难体现“健康第一”的理念。
4、《标准》没有落实教育部有关体育课评定成绩的原则
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条例中规定“体育课成绩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出勤率综合评定”。而《标准》没有考虑这一情况,显然是一种缺陷。
二、体育课考试改革的思路与实践
(一)改革的思路
体育课考试必须贯彻“健康第一”的理念,要能激励学生走向操场,走向大自然,走向阳光,也要体现以人为本,不与学生为敌的原则。为此我们提出了体育课考试改革的思路是: “适量技术考试,强化课堂考勤,着重课内表现”。在此思路下制定了体育课考试成绩由以下三个方面综合评定,即运动技术考试占40%;出勤率考试占40%;课内表现考试占20%。
具体操作方法:
技术考试:由原规定的每学期考两个技术项目改为考一个技术项目。但仍可考两次,以最好的一次记入技术考试成绩。
出勤率考试:每位学生基本分为40分,之后每旷课一次扣除10分;请假一次(含事假和病假)扣除5分;但请假前或后一周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2分,直到40分扣完为止。
表现考试:观察学生上课时的积极程度、着装、课堂纪律和体育道德风尚等等,由教师评定分数。
此外还特别重申教育部关于“体育课不及格必须补考,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体育课不及格不予毕业的规定。
(二)考试改革的实践
在此之前,不少高校上体育课时学生旷课的、请假的和早退的屡见不鲜,迟到的更为普遍,尤其是下午上课迟到的更为严重。冬天太冷不愿起床,夏季太热又不愿走向阳光,2:30分上课,到2:40分才能到齐,有些选项课甚至到3:00也还有姗姗来迟的,此种情况在民办大学尤为突出。那时对学生也有考勤,但未列为考试内容,毫无约束力,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
考试制度改革后,情况就大为不同了,我们按上述的考试思路,在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的03级、04级、05级和06级,先后于2005年秋和2007年春进行了实践(见下表)。结果是十分理想的。一个学期结束,全勤的均在90%以上;旷课的仅4%;请假的6.4%;迟到的11%;早退的0.6%。
现在在学生中形成了“其他课可以迟到和缺课,体育课不能迟到和缺勤的良好风尚和理念”,并且老传新,一届一届地流传下来。久之习惯成自然,个个争当体育课全勤的学生,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风和组织纪律性,同时也促进了我们的教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