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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作为一种经营特殊商品的中介,必然是风险高发之地,开户业务更是风险的源头.有的冒名开户想洗钱,有的冒名开户想行骗.有的雇农民充当法人,开对公账户用于洗钱,有的骗公众冠以惠民合作协议的理由,让公众配合进行开立个人账户,每年付给公众业务推广收益.这就需要银行员工有一双火眼金睛,能识别出来哪些是人,哪些是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