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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的要求。实践中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拟从学校这一教育主体出发,针对学生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造成的后果以及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作一些肤浅的探讨。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认识上存有误区。很多学校把学生的社会实践看成是学生提前毕业,认为学生离校“就业”就与学校没有关系了,参加社会实践的管理和质量就是企业的事了。
——内容上没有保障。学校在最后的一年或半年的教育教学计划中一般多以“社会实践”而概之,既没有理论学习目标,也没有技能实践要求,从而导致了学习内容没有保障。 ——管理上缺乏措施。学校缺乏社会实践的管理制度,如学生在哪儿实习、谁来管理、谁来考核等等,一般学校都以《校企合作协议》或《劳动就业协议》的形式将学生的管理转嫁给企业。
——考核上不作要求。由于社会实践的内容缺乏规划和设计,因此,相应的考核内容和措施就失去了指向性,考什么、如何考、谁来考等问题无法解决。大部分学校只要求学生在毕业返校时交一篇论文或实践报告(或总结)即可,在学生的学习档案中,既没有量化成绩,又没有定性评价,留下的是一片空白。
——目的上存在错位。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学知识、学技能、学做人。而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两者目的上的错位,导致了施教主体不清晰,教育责任不明确,实践质量难保证。
——时间上有随机性。按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学制的最后一年或半年(不包括“工学结合”、“工学交替”培养模式下的社会实践),这样,既可以全面检验和锻炼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又可以为学生毕业后能尽快地适应社会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企业何时“招工”,却是由市场和其自身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决定的,很多职业院校为了适应市场需要,迎合企业需求,往往随意变动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
二、造成的主要后果
一是学生的困惑和忧虑。
最后这一年或半年到底是“实习”还是“就业”;是“在校生”还是“社会人”;是“学习”还是“打工”;谁来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等等问题都在困扰着学生,他们不能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为是学生),他们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一旦不能适应学校安排的“实践岗位”,要么“跳槽”另谋“职业”,要么回家另谋“出路”。而这一切,却都发生在他们正式毕业之前。
二是学校的为难和尴尬。
面对脱离学校分散于企业中的学生,应如何设计教学内容,如何实施教学行为,如何控制实践过程,如何考核实践成绩,如何实施管理制度?由于学校在此期间的教育主体地位被颠覆,教师实施教育必需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保障条件缺失,要实现预设的教育教学目标,确实为难。而一旦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学校又难辞其咎,因为,他们依然是“在校生”的身份,学校理应承担起“监护人”角色,而学生实践中发生的问题,却是学校很难去左右和决定的。
三是企业的不满和敷衍。
企业不是教学工场,效率和利润永远是他们追求的目标。他们关注的是“员工”能否遵守企业制度、服从企业管理、完成工作任务、达成绩效指标。而学生社会实践期间低廉的劳动报酬,相对较高的文化和专业素质(与未经过培训的“打工族”相比),却又是企业不忍放弃的,他们不得不采取“车轮战”,一批走了,再换另一批。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一些对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他们往往采取“恶意用工”的办法,蓄意钻政策的空子,长期廉价使用实习生。有些企业常年穿行与各类职业学校间,寻求劳动力资源,甚至连一些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也纷纷介入。当然,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面对这一部分特殊的“员工”,既希望能稳定和留住他们,但又不愿意在他们身上投入,不得不采取敷衍的态度和办法。
四是家长的不解和担心。
对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家长们是支持的。但对于社会实践的组织方式、管理办法和出现的诸多问题,他们十分不解:学校既然按规定收取了学费,就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教育教学义务;社会实践既然是对“在校生”开展的一项教学活动,教育主体就不应当缺位;学生既然是“在校生”的身份,就应该“享受”其受教育的权利,而不应该“享受”企业“员工”的“待遇”……
三、具体措施和对策
职业院校开展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造成的后果,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的不配套、企业的不配合、学校的难操作、学生的不适应,等等。但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应该怎样去做呢?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自身义务。
学校是开展学生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理应承担起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等职责,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教学质量,是学校的义务和天职。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努力缩小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距离,不断探索职业教育新模式,努力培养出社会需要的、行业紧缺的、企业欢迎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或劳动者。
二要明确教学内容,清晰实践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首先。要在指导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根据学生已学的知识和技能,结合实践企业岗位的具体要求,精心设计实践教学项目。其次,要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和《社会实践实施性教学计划》,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内容要求、实践时间、注意事项等,让学生领着任务走,按着要求做,带着收获回。要避免社会实践教学中的学校无内容要求、老师无实施计划、学生无实践成绩的“三无”现象。
三要规范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
学校要结合实习企业和自身实际。在与企业充分协商研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的各项管理制度,将学校的管理职能延伸到企业和岗位,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清楚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和组织专门人员,来实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可以将专业教师的顶岗锻炼与学生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做到老师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也可以有偿聘请企业的师傅或管理人员,作为学生的实践指导教师;可以按区域设置管理机构;也可以给每个企业配备一名带队老师,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督导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真正建立起学校、企业、老师、师傅共同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机制。
四要注重技能考核,保证实践质量。
考核是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其效果和质量,学校要结合实践内容和企业实际,制定《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办法》,从德、勤、能、绩等方面加强考核,要将过程考核与毕业设计的结果考核结合起来,要将实践指导老师的考核与带队老师和学校的检查结果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以考带学、以考促学的目的。
五要遵循教育规律。创新培养模式。
学生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是开展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扎实的理论和技能作支撑,社会实践不可能实现良好的成效。因此,学校要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项目,全面体现三年或五年一贯制原则。严格执行在校学生开展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的规定。学校不能随意提前学生的社会实践时间,不能随机缩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内容。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要做到有任务、有指导、有考核、有结果、有总结,要因地、因时制宜,规定学生集中返校时间,让他们有机会总结实践心得、交流实践经验、提出教学建议、感受学校关怀,充分做好踏入社会、奔向未来在知识、技能和心理方面的准备。学校要认真总结学生在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积极探索校内理论教学和校外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六要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学校就要与企业建立起真正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积极参加企业的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协助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共同策划营销方案;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质教育资源,为企业的职工培训、员工继续学习、现代管理制度设计等提供无偿的服务。让企业真正在合作中提高效率、获得效益、尝到甜头。只有建立了这样的校企合作关系,企业才能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学校、学生等多方共赢,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劳动者。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认识上存有误区。很多学校把学生的社会实践看成是学生提前毕业,认为学生离校“就业”就与学校没有关系了,参加社会实践的管理和质量就是企业的事了。
——内容上没有保障。学校在最后的一年或半年的教育教学计划中一般多以“社会实践”而概之,既没有理论学习目标,也没有技能实践要求,从而导致了学习内容没有保障。 ——管理上缺乏措施。学校缺乏社会实践的管理制度,如学生在哪儿实习、谁来管理、谁来考核等等,一般学校都以《校企合作协议》或《劳动就业协议》的形式将学生的管理转嫁给企业。
——考核上不作要求。由于社会实践的内容缺乏规划和设计,因此,相应的考核内容和措施就失去了指向性,考什么、如何考、谁来考等问题无法解决。大部分学校只要求学生在毕业返校时交一篇论文或实践报告(或总结)即可,在学生的学习档案中,既没有量化成绩,又没有定性评价,留下的是一片空白。
——目的上存在错位。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学知识、学技能、学做人。而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两者目的上的错位,导致了施教主体不清晰,教育责任不明确,实践质量难保证。
——时间上有随机性。按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学制的最后一年或半年(不包括“工学结合”、“工学交替”培养模式下的社会实践),这样,既可以全面检验和锻炼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又可以为学生毕业后能尽快地适应社会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企业何时“招工”,却是由市场和其自身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决定的,很多职业院校为了适应市场需要,迎合企业需求,往往随意变动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
二、造成的主要后果
一是学生的困惑和忧虑。
最后这一年或半年到底是“实习”还是“就业”;是“在校生”还是“社会人”;是“学习”还是“打工”;谁来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等等问题都在困扰着学生,他们不能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为是学生),他们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一旦不能适应学校安排的“实践岗位”,要么“跳槽”另谋“职业”,要么回家另谋“出路”。而这一切,却都发生在他们正式毕业之前。
二是学校的为难和尴尬。
面对脱离学校分散于企业中的学生,应如何设计教学内容,如何实施教学行为,如何控制实践过程,如何考核实践成绩,如何实施管理制度?由于学校在此期间的教育主体地位被颠覆,教师实施教育必需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保障条件缺失,要实现预设的教育教学目标,确实为难。而一旦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学校又难辞其咎,因为,他们依然是“在校生”的身份,学校理应承担起“监护人”角色,而学生实践中发生的问题,却是学校很难去左右和决定的。
三是企业的不满和敷衍。
企业不是教学工场,效率和利润永远是他们追求的目标。他们关注的是“员工”能否遵守企业制度、服从企业管理、完成工作任务、达成绩效指标。而学生社会实践期间低廉的劳动报酬,相对较高的文化和专业素质(与未经过培训的“打工族”相比),却又是企业不忍放弃的,他们不得不采取“车轮战”,一批走了,再换另一批。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一些对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他们往往采取“恶意用工”的办法,蓄意钻政策的空子,长期廉价使用实习生。有些企业常年穿行与各类职业学校间,寻求劳动力资源,甚至连一些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也纷纷介入。当然,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面对这一部分特殊的“员工”,既希望能稳定和留住他们,但又不愿意在他们身上投入,不得不采取敷衍的态度和办法。
四是家长的不解和担心。
对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家长们是支持的。但对于社会实践的组织方式、管理办法和出现的诸多问题,他们十分不解:学校既然按规定收取了学费,就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教育教学义务;社会实践既然是对“在校生”开展的一项教学活动,教育主体就不应当缺位;学生既然是“在校生”的身份,就应该“享受”其受教育的权利,而不应该“享受”企业“员工”的“待遇”……
三、具体措施和对策
职业院校开展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造成的后果,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的不配套、企业的不配合、学校的难操作、学生的不适应,等等。但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应该怎样去做呢?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自身义务。
学校是开展学生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理应承担起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等职责,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教学质量,是学校的义务和天职。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努力缩小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距离,不断探索职业教育新模式,努力培养出社会需要的、行业紧缺的、企业欢迎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或劳动者。
二要明确教学内容,清晰实践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首先。要在指导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根据学生已学的知识和技能,结合实践企业岗位的具体要求,精心设计实践教学项目。其次,要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和《社会实践实施性教学计划》,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内容要求、实践时间、注意事项等,让学生领着任务走,按着要求做,带着收获回。要避免社会实践教学中的学校无内容要求、老师无实施计划、学生无实践成绩的“三无”现象。
三要规范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
学校要结合实习企业和自身实际。在与企业充分协商研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的各项管理制度,将学校的管理职能延伸到企业和岗位,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清楚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和组织专门人员,来实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可以将专业教师的顶岗锻炼与学生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做到老师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也可以有偿聘请企业的师傅或管理人员,作为学生的实践指导教师;可以按区域设置管理机构;也可以给每个企业配备一名带队老师,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督导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真正建立起学校、企业、老师、师傅共同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机制。
四要注重技能考核,保证实践质量。
考核是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其效果和质量,学校要结合实践内容和企业实际,制定《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办法》,从德、勤、能、绩等方面加强考核,要将过程考核与毕业设计的结果考核结合起来,要将实践指导老师的考核与带队老师和学校的检查结果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以考带学、以考促学的目的。
五要遵循教育规律。创新培养模式。
学生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是开展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扎实的理论和技能作支撑,社会实践不可能实现良好的成效。因此,学校要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项目,全面体现三年或五年一贯制原则。严格执行在校学生开展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的规定。学校不能随意提前学生的社会实践时间,不能随机缩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内容。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要做到有任务、有指导、有考核、有结果、有总结,要因地、因时制宜,规定学生集中返校时间,让他们有机会总结实践心得、交流实践经验、提出教学建议、感受学校关怀,充分做好踏入社会、奔向未来在知识、技能和心理方面的准备。学校要认真总结学生在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积极探索校内理论教学和校外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六要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学校就要与企业建立起真正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积极参加企业的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协助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共同策划营销方案;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质教育资源,为企业的职工培训、员工继续学习、现代管理制度设计等提供无偿的服务。让企业真正在合作中提高效率、获得效益、尝到甜头。只有建立了这样的校企合作关系,企业才能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学校、学生等多方共赢,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