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来源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delaopolog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双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对工程合同双方而言,工程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日益完善,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业主方应当更加重视索赔,强化索赔管理。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以此带动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科学的控制项目投资。本文通过对工程索赔因素的分析,以及工程实例中索赔的控制,论述了在合同执行中关于工程索赔相应的处理原则及具体的预防控制方式。
  关键词:工程;索赔;预防;控制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施工索赔的现状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开展索赔工作是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正规和完善的必然要求,它可以有效的促使我们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规范合同双方的各自行为。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由于索赔而引起纠纷日益增多情况下,本文就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索赔因素和事件进行了总结,从业主方管理的角度对索赔预防与处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1.1索赔的定义及分类
  1.1.1  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致使本方遭受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权利。索赔的发生是双向的,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的赔偿,称为反索赔。
  1.1.2  在工程中一般索赔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单项索赔,所谓单项索赔是指在施土过程中某一索赔事件发生之后,索赔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就此事件提出索赔。另一种是一揽子索赔,是指在工程竣工前,索赔方将已有索赔汇总在一起,向对方提交一份索赔报告,经审核及双方协商后列入工程结算。单项索赔由于涉及到事件单一且及时,金额也较少,所以处理起来较容易,双方往往容易达成协议。而一揽子索赔,由于涉及事件多,有些事件事过境迁之后说服力不强,因此双方在协商时容易引起争执,所以一般不宜采用。根据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只能采用单项索赔。
  1.1.3 索赔按其目的可分为两类: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其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现实的条件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承包商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1.2  工程索赔的发生原因
  1.2.1 工程设计方面引起的索赔
      由于施工图纸中存在缺陷或错误,施工图与现场实际施工在地质、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或是设计的图纸与规范要求不符,施工说明表达不严密,对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表示不清楚或工程量错误等诸多方面的遗漏和缺陷,造成返工。从而不可避免的产生如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要求。
  1.2.2  合同签订不严密引起的索赔
      合同是经承发包双方依法签订、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复杂性和施工工期以及自然环境、气候、周期长等因素的限制,加上合同中用词严密性不强、文件之间的相互矛盾等,都有可能使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不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1.2.3   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等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影响很大,如地震、台风、战争、叛乱、放射性污染、核危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风险以及在施工中出现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文物或构筑物等地下不明障碍物,常常导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索赔。如在挖方工程中由于发现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图纸、招标文件中并未说明,确属施工单位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如处理则必然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即可提出索赔。
  1.2.4   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管理模式变化引起的索赔
  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有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一系列的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变得复杂和管理模式难度增大。当任何一个承包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或管理不善时,都会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工期、质量和数量,继而引发在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等方面的索赔。如设备、材料供應商不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设计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设备、材料,工程也就不能按业主的要求和设计的质量规格以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从而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最终导致业主、总包方、分包方、设备材料供应商相互间的索赔。
  1.2.5  因发包人工作不落实而引起的索赔
  当工程合同签定后,承包人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因发包人没有履行完成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应完成的工作,从而造成承包人无法正常组织施工,并由此引起的经济索赔与工期索赔。如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没有接引至施工现场,施工道路不具备条件,没有完成施工图设计。又如在现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中,部门设备、大宗材料需由业主方供应。由于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以及品种、规格不符,导致了承包方的索赔。
  1.2.6  价格变动引起的索赔
  目前我国目前尚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必然引起物价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有时是处于无规律可循的状态,在合同实施的有效期限内,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变化,无疑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因此将会对合同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1.3 工程主要索赔事件
  1.3.1 承包商提出索赔的事件主要包括:
  (1) 政府主导性材料调价,以及费率调整;
  (2)极端情况下,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的影响。
  (3)工作范围的扩大和工程量的增加;
  (4)设计变更提高标准,设计失误和设计文件交付延迟;
  (5)发包人变更工程作法,提高使用功能;
  (6)工期改变(包括推迟开工和提前或延迟竣工);
      (7)材料代用、设备材料供应延误;
      (8)没有按期支付各种款项。
  1.3.2 发包人提出反索赔的事件主要包括:
      (1)工作范围的缩小和工程量的减少;
      (2)设计变更降低标准;
  (3)发包人变更工程作法,降低使用功能;
  (4)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
      (5)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设计与验收规范要求;
  1.4 目前建筑市场施工索赔存在的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还存在市场环境不规范,施工企业准入制门坎不高,从而造成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建筑业经济效益普遍低下,有些企业几乎难以维持,这就使得部分施工企业对经济效益十分敏感,迫使他们采取"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策略。并主要表现在已下几个方面。
  (1)先采取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各种方法做发包人、設计人的工作,提高设计(或功能)标准,进行工程变更后提出经济索赔,造成工程建设方成本难以控制;
  (2)由于承包人投标报价过低,没有利润空间,造成有的承包人减少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投入,产生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频出,文明施工不达标现象;
  (3)有的承包人因低标中标,无法用中标价格确定分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使工程工期严重滞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给发包人带来具大的经济损失;
  (4)更有甚者有的承包人因低标中标,并索赔不成后,在工程施工中采用不按图纸施工,并出现偷工减料现象,使建成后的工程项目功能安全出现问题;
  施工索赔的控制
  2.1  施工索赔的预防措施
      通过第一章中对工程索赔产生原因的分析,对于工程索赔,作为业主方的管理主要是在预防和处理方面下功夫,必须要有相应的处理原则及具体的处理方式,使得索赔合理,赔偿有据,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的良性循环。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2.1.1  加强索赔的前瞻性预防。作为业主一定要借助自己的经验和有关规定,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可以预见的索赔事件的发生。如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查等等。但如果索赔确实发生了,应积极采取措施,把索赔费用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1.2  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当前由于大多数业主方从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考虑,不断的要求设计单位压缩设计周期,造成有的项目成为“三边”工程,并直接影响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中存在大量的“错、漏、碰、缺”问题。为承包方索赔提供了依据。
  因此,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存在,一定要通过施工图审查工作,完善施工图设计,预防承包方通过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索赔。
  对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入设计竞争机制,通过设计招标选择在信誉、设计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较好的设计单位,尽可能地减少因设计原因增加工程造价的风险。
  2.1.3 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是防止出现工程索赔的一个重要环节。
  (1)选择有能力、讲信誉的咨询机构做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代理方,并为业主提供专业化服务。
  (2)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在文件中要重点明确招标范围、现场条件、技术要求、付款条件、工期与质量标准,以及变更索赔程序与计价方法,各项主要条款不得遗漏。
  (3)做好招标资质预审工作。通过招投标过程选择综合管理能力强、讲信誉的施工企业,最好选用以前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施工企业,可以防止大量不合理的工程索赔出现。
  (4)组织好标前会议工作。通过招开标前会议,编制招前会议纪要,可以在正式开标前最后一次明确施工图纸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减少施工期出现工程索赔的可能性。
  (5)提供合理的招投标期限。一般情况招标期限不得少于20天(从投标方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算起),只有提供合理的招投标期限,投标方才能在充分熟悉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场地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投出最合理的报价。
  (6)组织好工程评标工作。工程开标后,业主方应组织专家对各投标方文件进行审查,在技术标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要加大经济标的评标力度,要重点即时发现投标书的漏项、增项,以及清单中子项单价过低的问题,并通过对意向中标单位质询的方式,明确对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并留下双方的文字记录做为未来签定合同的附件,并由此具有法律效应,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
  通过对上述各阶段招投标工作的控制,就可以在未来的承包商施工周期内减少大量工程索赔事件,为业主方节省大量的投资,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1.4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约束甲乙双方经济行为的准绳。作为业主方的管理人员应注意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合同在签约前应反复斟酌合同条款,注重合同文件文字的严密性,以防止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因文字漏洞而造成索赔机会,从而导致额外投资。
  2.1.5  做好甲供材料的供应。在物资供应方面,应做到设备和材料供应按时,保质保量。尽量避免因材料供应的规格型号、品种与图纸不符而造成材料代用。
  2.1.6  严格控制材料涨价风险。对于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索赔,可以通过施工招标、在招标文件中将涨价作为风险一次包死的作法来加以防范,签定“固定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根据工期长短、市场物价走势的预测,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2.1.7按时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工作。业主方要如期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临时水、临时电等施工基本条件,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抓紧设计方案,审批,以及各种设备、主要材料选型的确定,以防工程出现停工后,承包方以此为借口进行工程索赔。
  
  2.2 施工索赔的原则:
  在工程施工索赔中,业主和承包商双方产生的费用纠纷,一般都集中反映在“该不该提出索赔要求”和“索赔费用金额是否合理”两项问题上。事实上,承包商在提交索赔报告时,常常将索赔费用夸大数倍,把索赔原因与无关因素联系在一起,有时甚至曲解合同协议条款含义以证明其具有索赔权利,以致于国际工程承包业界流行这样一句口头禅——投标在报价,赚钱在索赔。虽不尽然,但也说明费用索赔无论对承包商还是业主都是至关重要的。
  按照我国建设部、财政部下达的通用条款,通常规定按以下原则进行索赔:(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从国际上几种常用的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来看,业主工程师在处理费用索赔时还应遵循如下几个原则:
  2.2.1必要原则
  指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而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工程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对于某一个确定的费用项目,若合同没有规定,则双方需就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及费用多少先进行协商,如合同规定不准进行费用索赔,承包商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
  2.2.2 赔偿原则
  指从索赔费用的补偿数量角度看,索赔费用的确定应能使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得到完全弥补,但也不应使其因索赔而额外受益。
  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但是,承包商不能企图利用索赔机会来弥补因经营管理不善或投标报价过低造成的内部亏损,也不能利用索赔机会谋求不应获得的额外利益。一言以蔽之,在实际损失获得全额补偿后,承包商应处于与假定未发生索赔事件情况下合同所确定的状态同等有利或不利的地位。即费用索赔是赔偿性质的,承包商不应因索赔事件的发生而额外受损或受益。换个角度来说,业主也不能因为承包商所遇到的不利问题而获得额外利益,特别是在产生问题的原因与业主或其代理人有关的情况下。
  2.2.3 最小原则
  指从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来看,一旦承包商意识到索赔事件的发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以将损失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沒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费用提出索赔要求。
  按照一般的法律要求及合同条件,承包商负有采取措施将损失控制并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义务。这种措施可能包括:保护未完工程、合理及时地重新采购器材、及时取消订货单、重新分配工程资源等等。如,某单位工程因业主原因暂停施工时,若承包商可以将该工程的施工力量调往其它工作项目,但因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消极,没有进行这样的资源优化调整,那么,承包商就不能对因此而闲置的人员和设备的费用损失进行索赔。当然,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对其采取减少损失措施本身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2.2.4 引证原则
  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伴随有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以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资格,且其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没有充分证据的费用索赔项目有可能带有欺骗性,并因此将得到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拒绝。
  2.2.5时限原则
  在国际上,几乎每一种土木工程合同条件都对索赔的提供时间有明确的要求。例如,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在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应将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向业主呈交一份索赔意向的副本。承包商应严格按照适用合同条件的要求或合同协议的规定,在适当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否则其索赔要求将得到拒绝。
  时限原则的另一层含义是指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应是发现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应采取轻视或拖延的态度。索赔事件的及时处理,即能防止损失的扩大,又能使承包商及时得到费用补偿。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是有利的。况且,单项索赔事件若得不到及时处理,常常会和相继发生的其它索赔事件交织在一起,不仅会使索赔事件难以辨识,更会大大增加索赔的处理难度。例如,一个单项变更作法后的施工索赔事件得不到即时处理,可能引起承包方在劳动力停工、机械停滞、大型工具租期延长的索赔。
  2.2.6优化原则
   承包方一般提出的施工索赔都拌随着设计或方案的变更,而站在自已承包方的立场是从利益最大化考虑。针对上述情况,工程师或业主方要本着能够完成履行合同为前提,对承包方所报的施工索赔方案进行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大的施工索赔方案需请专家和律师进行技术和法律上的论证,确保通过优化后的方案施工索赔费用降低到最小限度。
  2.3 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反索赔
  2.4.1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项目工期延误、质量达不到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要求,承包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并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业主方可以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提出的反索赔。
  2.4.2 反索赔的准备工作
  (1) 加强日常施工期间资料的记录、收集与积累,为反索赔提供文字材料。
  (2)如果出现工期、质量问题,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责成抓紧采取整改期措施,并拿出相关保证措施。
  (3)在进行工程款支付时,执行合同条款,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业主权力不受影响。
  2.4反索赔的处理方式
  2.4.1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业主方应完善工程合同条款,保护自已的合法权利。 如“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三日内,未采取措施者或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时, 发包人可以就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直至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4.2对于工期延误问题,业主方应在合同内明确每延误一天的罚款额度,以及最终的延误期限,并保留业主方就此解除合同的权利。
  2.5 施工索赔争议的解决
  2.5.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合同条款内约定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5.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3 在向人民法院起拆后,法院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工程造价审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组成专家组,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查。审查前双方必须提供各种文字记录、图片、影像资料供专家组做为分析、审查的依据,专家组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最终出具公正的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最终索赔审计报告,交由法院及当事双方,并首先由当事双方确认,双方如还在索赔事件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法院将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做出施工索赔事件的最终裁定。
  参考文献
  [1]艾光鲜,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硕士学术论文],沈阳;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
  [2]朱异,谈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索赔的预防与处理,大连工程造价信息网,2006年9月23日
  [3]李建设、吕胜普,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年10月1
其他文献
摘要:从幕墙施工的角度提出材料计划编制、进场检验、材料台账管理等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便保证施工质量、进度按计划完成,并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关键词:幕墙施工材料,计划编制,材料台账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绪论  幕墙施工管理各方面工作中,材料的组织管理直接影响着施工进度、质量、施工成本的管理效果,科学有效、严谨适用的材
摘要: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不可避免的要出现很多高墩桥梁。桥梁高墩的建设施工成为整个桥梁工程项目中重要的一环。因此,本文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对桥梁高墩施工难点及关键性技术进行分析。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公路桥梁;桥墩施工;施工难点;技术;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也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势态。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
建筑工程中,大体积浇注构件越来越多,由于施工工艺的影响以及构件受力特点,连续现浇一次整体浇灌往往有困难。而分次浇灌容易给结构造成缝隙,使该处形成薄弱环节,因此留置施工缝是施工中的一重要环节,施工缝的设置和施工质量将直接影响构件结构功能。本文结合施工现场经验,对施工缝注意点进行阐述。  关键詞:建筑工程;施工缝;缝隙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施工缝是工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筑的密集性越来越高,建筑物高度也变得越来越高,这对建筑的给水排水系统安装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建筑给排水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优质的安装施工质量和科学的管理是保障管网系统高效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因此,本文就结合高层建筑给排水的特点进行分析,对高层建筑物给排水技术进行深入探讨分析。   关键词:高层建筑;给排水技术;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
摘要:建筑工程中的电气设计、预算、安装都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电气工程预算工作,很容易由于考虑上的欠缺导致出现错误或漏项,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本文就结合笔者自身多年一线工作的经验,探讨集中在建筑工程预算中常出现的问题与大家分享,望对同行工作有所借鉴,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电气预算;探讨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电气施工图是建筑工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增多,很多大城市都出现了住房难、就业难和出行难的问题,城市地下工程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施
摘要:本文讨论了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的内涵,并对所涉及到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在现有阶段下对工程质量管理采用PDCA循环控制的方式,最后探讨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方式。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着重要作用,是支柱性行业。在城镇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业也
【摘要】 市政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不仅影响着工程的质量,还关系着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能的发挥。下文中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市政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浅析,从技术管理应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注重技术管理对企业经营好坏与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技术管理工作的任务与作用、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的方法、不断加强对技术工作的管理等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诸多不足,还望批评指正。  
摘要:高层建筑施工中带转换层技术在整个施工中占重要地位,施工方案的确定直接影响到施工阶段的结构安全、工程质量和施工成本。文章结合工程实例,在确立施工技术方案基础上,对施工重要环节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高层建筑;结构转换层;模板支撑;钢筋工程;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施工技术转换层的自重和施工荷载往往非常大,应选择合理的模板支撑方案,并进行模板支
摘要:建设工程档案作为反映建筑企业日常工作的真实记录,直接体现建筑企业的基本职能活动,也是评价企业工程建设工作的资料来源渠道。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都以档案作为重要的参考资料,甚至整个建筑企业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也可以从档案中体现出来,因此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本工作,需要从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制约档案管理规范化的难点进行分析,并针对难点提出相对应的规范化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