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要保证企业能够安全生产,首先企业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其次,从业人员必须在思想、认识、态度和行为等方面严格执行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
关键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2014年经过修改,经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性法律,这个法律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个新阶段。为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个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2 从业人员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从业人员,是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2.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2.1.1知情权,保障从业人员知晓并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和处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在每项工作开始工作前,都要面对面的向从业人员交代安全工作须知,交代作息时间,交代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说清楚,该项目的安全重点,从而可以消除许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人员伤亡;
2.1.2建议权,保障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发挥积极的作用。从业人员根据防范的需要,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安全防范工作的建议,如,高温天气,建议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开高温时段工作,生产单位要及时做备好防暑降温的食品,制定好《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机制》,努力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生产经营单位不提供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从业人员可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有权拒绝没有安全的劳动条件的工作,对要求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坚决抵制,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举报,清除一切可能带来安全事故的因素;
2.1.4拒绝权;法律赋予从业人员这项权利使其能够能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抗衡,保护自身利益。从业人员有权拒绝生产经营单位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超负荷工作,疲劳工作。
2.1.5紧急避险权。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危险即将到来之前,从业人员可以紧急避险。
2.1.6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即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可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单位不愿意赔偿的,从业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7获得各项安全生产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从业人员可以根据作业的需要及时的向生产经营单位索要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人身安全保护,减少和防止职业危害发生;
2.1.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使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从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上岗前,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参加必须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2从业人员必须遵循安全生产保障的义务
2.2.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而安全生产管理是维护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保障,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双方必须遵守安全法规,从业人员必须服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挥,服从安全管理,杜绝一切人为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2.2.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是为防护劳动者的人身不受职业有害因素的损伤而配备的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避免和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从业人员要按照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2.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根据作业的需要,从业人员要接受生产经验单位安排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而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
2.2.4危险报告义务。从业人员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往往是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当事人,发现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要及时报告,方能及时处理,方能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普及《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通过多年安全培训的教学实践认为,要真正发挥从业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培训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首先要从安全生产法学起,从思想上、法律上重视、掌握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正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的转变,使之在从业生涯中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3.2在现代企业生产建设中,需要大量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者兼有的智力型工人、操作技术能手。但是,许多企业面临着员工流动性大,新来员工存在素质诸多不完备、思想素养、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法律知识匮乏,对企业不适应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3.3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安全生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施用,企业生产的特殊性等问题,决定着必须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培训,这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严格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 结论
许多企业的成功经验证明,强化安全生产法及政策法规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严格而系统的安全培训,才能弥补从业人员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偏低的缺陷,使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安全理念,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线。
参考文献:
石少华.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2014年经过修改,经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性法律,这个法律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个新阶段。为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个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2 从业人员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从业人员,是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2.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2.1.1知情权,保障从业人员知晓并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和处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在每项工作开始工作前,都要面对面的向从业人员交代安全工作须知,交代作息时间,交代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说清楚,该项目的安全重点,从而可以消除许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人员伤亡;
2.1.2建议权,保障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发挥积极的作用。从业人员根据防范的需要,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安全防范工作的建议,如,高温天气,建议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开高温时段工作,生产单位要及时做备好防暑降温的食品,制定好《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机制》,努力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生产经营单位不提供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从业人员可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有权拒绝没有安全的劳动条件的工作,对要求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坚决抵制,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举报,清除一切可能带来安全事故的因素;
2.1.4拒绝权;法律赋予从业人员这项权利使其能够能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抗衡,保护自身利益。从业人员有权拒绝生产经营单位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超负荷工作,疲劳工作。
2.1.5紧急避险权。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危险即将到来之前,从业人员可以紧急避险。
2.1.6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即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可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单位不愿意赔偿的,从业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7获得各项安全生产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从业人员可以根据作业的需要及时的向生产经营单位索要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人身安全保护,减少和防止职业危害发生;
2.1.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使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从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上岗前,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参加必须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2从业人员必须遵循安全生产保障的义务
2.2.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而安全生产管理是维护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保障,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双方必须遵守安全法规,从业人员必须服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挥,服从安全管理,杜绝一切人为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2.2.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是为防护劳动者的人身不受职业有害因素的损伤而配备的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避免和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从业人员要按照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2.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根据作业的需要,从业人员要接受生产经验单位安排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而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
2.2.4危险报告义务。从业人员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往往是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当事人,发现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要及时报告,方能及时处理,方能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普及《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通过多年安全培训的教学实践认为,要真正发挥从业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培训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首先要从安全生产法学起,从思想上、法律上重视、掌握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正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的转变,使之在从业生涯中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3.2在现代企业生产建设中,需要大量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者兼有的智力型工人、操作技术能手。但是,许多企业面临着员工流动性大,新来员工存在素质诸多不完备、思想素养、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法律知识匮乏,对企业不适应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3.3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安全生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施用,企业生产的特殊性等问题,决定着必须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培训,这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严格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 结论
许多企业的成功经验证明,强化安全生产法及政策法规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严格而系统的安全培训,才能弥补从业人员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偏低的缺陷,使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安全理念,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线。
参考文献:
石少华.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