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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立法资源推进民政立法,有效化解了立法项目少、立法周期长、立法质量低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立法资源全面利用,立法途径全面推进、立法制度全面创新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年年都有立法项目出台、部分立法项目在全国民政系统领先的预期目标,以立法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了民政事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