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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越来越多的公司看到了虚拟偶像产业的商机并加快了生产进程,致使虚拟偶像开始沦为新形态的“数字劳工”。数字技术的增长、传播主体的多样、媒介属性的凸显和媒体意识商业化成为虚拟偶像转向虚拟劳工的催化剂。虚拟劳工也逐渐细分出不同的来源和功能,包括服务于真人明星的衍生型、榨取IP价值的改编型和被迫卷入风口的原创型三类。虽然虚拟偶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情感需求,但其在资本剥削、文化价值和性别凝视方面的表现也值得反思。
关键词:数字劳工;虚拟偶像;虚拟劳工;商业化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2.015
0 引言
根据爱奇艺发布的《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截至2018年中国已有30多个虚拟偶像/组合“出道”;且随着二次元概念不断“泛化”,圈层融合已成趋势,中国二次元用户规模也将不断增长,虚拟偶像可能迎来超过3.9亿的受众。近两年,抖音也吸引了粉丝超过百万甚至千万的虚拟偶像入驻平台,实现了虚拟偶像与平台的双向引流。虚拟偶像能够通过算法学习和更迭来实现更为准确的指令,成了数字技术增长的新机遇,但其服从指令运行的特性也揭示了其难逃成为“数字劳工”的命运。
1 文献综述
作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概念,“数字劳工”首次由意大利学者泰拉诺瓦(2000)提出,用以研究大众在互联网上的免费劳动行为。后来,克里斯蒂纳·福克斯(2014)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运用至互联网资本运作中,并由此提出了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劳工”理论。随着国内相关研究的展开,夏冰青(2020)总结数字劳工的基本概念为“将信息知识消费转化为额外的生产性活动而遭受剥削的劳动者”,并指出中国的数字劳工情况复杂,需进行更为具体的讨论。
随着研究的推进。与之相关的研究和定义也在不断更迭。当前针对数字劳工的研究主要围绕服务业、制造业和媒介产业的雇佣劳工和媒介产业的非雇用数字劳工两个方向展开(徐晶洁,2020)。张铮(2020)首先关注到社交媒体平台中大量出现的低龄劳工,并对低龄用户劳动的商品化路径进行了探析;栾轶玫、张雅琦(2020)则指出异化视角下的直播播客和受众都沦为了不同性质的数字劳工。可见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数字劳工迎来了更多更细致的主体。
虽然尚未有学者对“虚拟劳工”这一概念展开系统研究,但已有学者对于当前的“虚拟偶像热”进行了文化建构上的探讨(黄婷婷,2019);喻国明、耿晓梦(2020)也特别指出虚拟偶像的发展需要反思其中的技术合理性等问题。虚拟偶像虽然并非自然人存在,但因为其背后是人主导的运营团队以及超仿真的人物表现,很有可能发展成新形态的“数字劳工”。
2 数字劳工虚拟化现象解读
在日活量超过4亿的抖音平台中,有着被人设所奴役的大V博主,也有着被互动量所控制的UGC用户,更有大批沉溺于碎片化休闲的普通用户,这些人的初始目的在于娱乐休闲,但却在消费行为中投入了内容的生产劳动与传播活动,在无意识中已然通过点赞分享等行为成为数字劳工。
2.1 虚拟劳工产生机制
2.1.1 技术发展提供大众化运营基础
虚拟劳工的出现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并与媒介技术相互契合的结果。AR技术为其提供了生长土壤;全息投影与动作捕捉实现了其与用户的实时互动;人工智能技术为虚拟偶像定制服务提供了基础。在新技术的支持下,虚拟偶像可以覆盖更多的受众,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奠定网红化、大众化运营的基础。而抖音的媒介技术虽然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取向,但其智能推荐却实现了信息的筛选呈现,使其用户陷入信息茧房。虚拟偶像的相关信息经过算法机制的循环推荐,其机械化、易操控的特点不断放大,也吸引了公司加快脚步进行批量化生产。
2.1.2 传播主体多样化提供虚拟劳工准入条件
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新型社交媒体的出现与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传受关系,大众进入了一個“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用户不仅可以进行信息消费,而且能够进行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从而进化为产消合一型主体,平台内的传播主体更加多样化。此外,抖音作为UGC平台,其对用户的包容性让虚拟偶像、私人宠物等主体也能够获得账号资质进行内容创作;也让公司借助抖音平台进行虚拟偶像的批量运营成为可能。从某种程度上,平台方对于创作主体的包容性以及传播主体身份多样化的趋势为虚拟偶像“进化”为虚拟劳工提供了准入条件。
2.1.3 媒介属性加强其工具标签
麦克卢汉曾言:“任何媒介的‘内容’都是另一种媒介。”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虚拟偶像也是一种自带关系的传播媒介(喻国明,2020)。虚拟偶像本质依旧是偶像,同样具有偶像的传播影响力。在偶像-粉丝关系的加持下,粉丝会重点关注也更容易接受由虚拟偶像传递的内容。这种高接受度和虚拟偶像的垂直触达加强了虚拟偶像的渠道属性,也让更多的公司视之为有力的分发工具,加速了挖掘虚拟偶像的媒介属性的进程。而媒介属性的不断放大,也掩藏了受众在情感层面的本质需求,致使虚拟偶像逐渐成为信息分发的虚拟劳工。
2.1.4 商业化媒体意识加速劳工虚拟化
传播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逻辑下的知识和艺术沦为了商品。这不仅反映在企业组织对利润的疯狂追逐,也反映在当代媒体意识趋向商业化的转变。在流量变现的驱使下,部分自媒体已然沦为“标题党”等带有商业意识形态的数字劳工。而虚拟偶像的火热兴起,无疑又给期待网红和流量的媒体市场以新的目标。与此同时,媒体账号对于虚拟偶像的密切关注也促使生产方不断提高产能以快速获取收益。商业化的媒体意识犹如数字劳工虚拟化的催化剂,加速虚拟偶像沦为信息分发与获取流量的虚拟劳工。
2.2 虚拟劳工类型及商品化途径 2.2.1 衍生型虚拟劳工:服务真人明星的衍生品
为了迎合粉丝对明星的狂热和强烈的探知欲,部分工作室推出了以明星为原型的虚拟形象。这些虚拟人物不仅唱跳俱佳,而且能够以明星本人的口吻与粉丝互动,充分增强粉丝与偶像之间的情感连接,进而带动粉丝为偶像代言付费,提升明星的商业价值。因此,这类衍生型虚拟劳工往往出现在明星代言或商演等场合,以“真人和虚拟形象同台”为噱头成功赚取话题度后即进入沉寂期,直至下一次活动。总的来说,这类虚拟偶像的本质就是服务于真人明星话题度和商业价值的工具。
2.2.2 改编型虚拟劳工:榨取IP价值的新筹码
由IP角色改编而来的虚拟偶像脱胎二次元,拥有垂直的受众触达渠道,是维系用户情感黏度、攫取IP衍生价值的不二选择。围绕游戏/动漫角色进行周边贩卖的商业化活动盈利空间小且难以形成规模,因此为了让这些具有广大粉丝基础的“纸片人”充分变现,IP持有方往往会对其旗下的明星角色进行升维处理,通过算法训练使之成为超仿真偶像参与各项商务活动。同时,由于虚拟偶像不存在真人明星容易出现的健康、合约和私德困扰,所以对公司来说,此类虚拟劳工不仅可以无缝衔接商务活动快速赚取利润,而且完全归属于公司,是安全性极高的“摇钱树”。
2.2.3 原创型虚拟劳工:被迫内卷的“半成品”
大部分原创型虚拟偶像是在未做好全面准备的情况下就被提前推入市场的。以爱奇艺制作的虚拟偶像选秀综艺《跨次元新星》为例,参加选秀的选手不仅存在唱歌跑调、舞蹈摔跤等实力问题,甚至出现了脸部、身体变形的严重技术故障,视效体验差。正是因为这些选手的制作公司只顾经济效益,在技术尚待优化阶段就选择将虚拟偶像送上舞台,才使得虚拟偶像尾部市场充斥着被迫内卷的“半成品”。
3 关于虚拟劳工的反思
3.1 虚拟劳工本质上剥削的依旧是人
当下虚拟偶像产业链中依旧需要人的参与,资本对于虚拟劳工的“充分利用”,本质上依旧是对人的剥削。一方面,虚拟劳工的呈现离不开真人的身体元素。部分虚拟偶像的肢体语言的表达依旧需要通过对真人的动作捕捉来完成;部分虚拟偶像在听觉的呈现上却也是需要真人歌手代为演唱。另一方面,虚拟劳工的大众化运营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付出。不仅虚拟偶像的每一次演出需要专业人员的代码调试与优化,而且偶像的动作失误也需要相关人员及时排查。由此可见,虚拟偶像成为虚拟劳工不断参与各类选秀、商业演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资本对幕后支持人员不断压榨的过程。
3.2 虚拟劳工的消费依旧是符号消费
虚拟偶像固然完美,但本质上也是资本方设计出来的可供消费的符号。开发者推出的虚拟偶像给予了粉丝更大的参与建构人物形象的空间,让粉丝能够通过同人作品的产出进行自我意识的投射,使之成为粉丝“自我”的符号化拟像。此外,数字操控下的虚拟偶像不仅可以满足粉丝在传统追星行为中的心理需求,也可以规避因为偶像的个人问题引发的追星风险。虚拟偶像得以发展的基础依旧是基于粉丝的自我认同和集体认同,没有超出一般偶像消费行为的范畴,本质上也是基于虚拟偶像的符号价值进行的消费。
3.3 虚拟劳工中的性别凝视
与现实生活中男性偶像更受欢迎的情况不同,性别设定为女性的虚拟偶像市场占比更大。不仅已经收获较高知名度的虚拟偶像多为女性团体或个人,而且在选秀中也是女性虚拟偶像占比较高;而在传统的游戏、动漫中,女性角色也多为性感、可爱的漂亮女生,可见当下艺术创作中普遍存在的男性凝视问题。如果任由这种审美偏好发展,则很有可能在内容消费过程中对现实生活中的审美进行规训,使现实生活的审美普遍向单一化靠拢,影响审美水平的整体进步。
4 总结
作为人们文化消费对象之一,虚拟偶像的服务性与定制性使其具有独到的市场优势,但是对于虚拟偶像作为传播、盈利工具的过分强调,则会导致虚拟偶像及其团队乃至粉丝团体都跌入陷阱之中,使本来充满科技感和未来感的虚拟偶像最终成为追逐流量和数据的“虚拟劳工”。因此,在虚拟偶像的生产与运营活动中,既要避免技术的滥用也要谨防过盛的商业意识,将对科技和美的追求摆在中心位置,由此才能在实现审美的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虚拟偶像的进一步成长。
参考文献
[1]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EB/OL].http://www.199it.com/archives/1004591.html.
[2]Terranova T.Free Labor: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J].Social Text,2000,(18).
[3]Fuchs C.Digital Labour and Karl Marx[M].electronic resource,2014.
[4]夏冰青.數字劳工的概念、学派与主体性问题——西方数字劳工理论发展述评[J].新闻记者,2020,(08):87-96.
[5]徐晶洁.传播政治经济学视域下媒介平台非雇佣数字劳工的劳动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20:6.
[6]张铮.数字童工:智媒时代数字劳工低龄化现象探析——以抖音App为例[J].青年记者,2020,(20):27-28.
[7]栾轶玫,张雅琦.人设奴役与数字劳工——异化理论视角下的直播带货[J].传媒观察,2020,(10):19-26.
[8]黄婷婷.虚拟偶像:媒介化社会的他者想象与自我建构[J].青年记者,2019,(30):28-29.
[9]喻国明,耿晓梦.试论人工智能时代虚拟偶像的技术赋能与拟象解构[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8(01):23-30.
[10]喻国明,杨名宜.虚拟偶像:一种自带关系属性的新型传播媒介[J].新闻与写作,2020,(10):69.
作者简介:徐淑秋(1997—),女,汉族,山东临清人,硕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文化产业管理)。
关键词:数字劳工;虚拟偶像;虚拟劳工;商业化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2.015
0 引言
根据爱奇艺发布的《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截至2018年中国已有30多个虚拟偶像/组合“出道”;且随着二次元概念不断“泛化”,圈层融合已成趋势,中国二次元用户规模也将不断增长,虚拟偶像可能迎来超过3.9亿的受众。近两年,抖音也吸引了粉丝超过百万甚至千万的虚拟偶像入驻平台,实现了虚拟偶像与平台的双向引流。虚拟偶像能够通过算法学习和更迭来实现更为准确的指令,成了数字技术增长的新机遇,但其服从指令运行的特性也揭示了其难逃成为“数字劳工”的命运。
1 文献综述
作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概念,“数字劳工”首次由意大利学者泰拉诺瓦(2000)提出,用以研究大众在互联网上的免费劳动行为。后来,克里斯蒂纳·福克斯(2014)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运用至互联网资本运作中,并由此提出了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劳工”理论。随着国内相关研究的展开,夏冰青(2020)总结数字劳工的基本概念为“将信息知识消费转化为额外的生产性活动而遭受剥削的劳动者”,并指出中国的数字劳工情况复杂,需进行更为具体的讨论。
随着研究的推进。与之相关的研究和定义也在不断更迭。当前针对数字劳工的研究主要围绕服务业、制造业和媒介产业的雇佣劳工和媒介产业的非雇用数字劳工两个方向展开(徐晶洁,2020)。张铮(2020)首先关注到社交媒体平台中大量出现的低龄劳工,并对低龄用户劳动的商品化路径进行了探析;栾轶玫、张雅琦(2020)则指出异化视角下的直播播客和受众都沦为了不同性质的数字劳工。可见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数字劳工迎来了更多更细致的主体。
虽然尚未有学者对“虚拟劳工”这一概念展开系统研究,但已有学者对于当前的“虚拟偶像热”进行了文化建构上的探讨(黄婷婷,2019);喻国明、耿晓梦(2020)也特别指出虚拟偶像的发展需要反思其中的技术合理性等问题。虚拟偶像虽然并非自然人存在,但因为其背后是人主导的运营团队以及超仿真的人物表现,很有可能发展成新形态的“数字劳工”。
2 数字劳工虚拟化现象解读
在日活量超过4亿的抖音平台中,有着被人设所奴役的大V博主,也有着被互动量所控制的UGC用户,更有大批沉溺于碎片化休闲的普通用户,这些人的初始目的在于娱乐休闲,但却在消费行为中投入了内容的生产劳动与传播活动,在无意识中已然通过点赞分享等行为成为数字劳工。
2.1 虚拟劳工产生机制
2.1.1 技术发展提供大众化运营基础
虚拟劳工的出现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并与媒介技术相互契合的结果。AR技术为其提供了生长土壤;全息投影与动作捕捉实现了其与用户的实时互动;人工智能技术为虚拟偶像定制服务提供了基础。在新技术的支持下,虚拟偶像可以覆盖更多的受众,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奠定网红化、大众化运营的基础。而抖音的媒介技术虽然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取向,但其智能推荐却实现了信息的筛选呈现,使其用户陷入信息茧房。虚拟偶像的相关信息经过算法机制的循环推荐,其机械化、易操控的特点不断放大,也吸引了公司加快脚步进行批量化生产。
2.1.2 传播主体多样化提供虚拟劳工准入条件
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新型社交媒体的出现与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传受关系,大众进入了一個“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用户不仅可以进行信息消费,而且能够进行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从而进化为产消合一型主体,平台内的传播主体更加多样化。此外,抖音作为UGC平台,其对用户的包容性让虚拟偶像、私人宠物等主体也能够获得账号资质进行内容创作;也让公司借助抖音平台进行虚拟偶像的批量运营成为可能。从某种程度上,平台方对于创作主体的包容性以及传播主体身份多样化的趋势为虚拟偶像“进化”为虚拟劳工提供了准入条件。
2.1.3 媒介属性加强其工具标签
麦克卢汉曾言:“任何媒介的‘内容’都是另一种媒介。”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虚拟偶像也是一种自带关系的传播媒介(喻国明,2020)。虚拟偶像本质依旧是偶像,同样具有偶像的传播影响力。在偶像-粉丝关系的加持下,粉丝会重点关注也更容易接受由虚拟偶像传递的内容。这种高接受度和虚拟偶像的垂直触达加强了虚拟偶像的渠道属性,也让更多的公司视之为有力的分发工具,加速了挖掘虚拟偶像的媒介属性的进程。而媒介属性的不断放大,也掩藏了受众在情感层面的本质需求,致使虚拟偶像逐渐成为信息分发的虚拟劳工。
2.1.4 商业化媒体意识加速劳工虚拟化
传播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逻辑下的知识和艺术沦为了商品。这不仅反映在企业组织对利润的疯狂追逐,也反映在当代媒体意识趋向商业化的转变。在流量变现的驱使下,部分自媒体已然沦为“标题党”等带有商业意识形态的数字劳工。而虚拟偶像的火热兴起,无疑又给期待网红和流量的媒体市场以新的目标。与此同时,媒体账号对于虚拟偶像的密切关注也促使生产方不断提高产能以快速获取收益。商业化的媒体意识犹如数字劳工虚拟化的催化剂,加速虚拟偶像沦为信息分发与获取流量的虚拟劳工。
2.2 虚拟劳工类型及商品化途径 2.2.1 衍生型虚拟劳工:服务真人明星的衍生品
为了迎合粉丝对明星的狂热和强烈的探知欲,部分工作室推出了以明星为原型的虚拟形象。这些虚拟人物不仅唱跳俱佳,而且能够以明星本人的口吻与粉丝互动,充分增强粉丝与偶像之间的情感连接,进而带动粉丝为偶像代言付费,提升明星的商业价值。因此,这类衍生型虚拟劳工往往出现在明星代言或商演等场合,以“真人和虚拟形象同台”为噱头成功赚取话题度后即进入沉寂期,直至下一次活动。总的来说,这类虚拟偶像的本质就是服务于真人明星话题度和商业价值的工具。
2.2.2 改编型虚拟劳工:榨取IP价值的新筹码
由IP角色改编而来的虚拟偶像脱胎二次元,拥有垂直的受众触达渠道,是维系用户情感黏度、攫取IP衍生价值的不二选择。围绕游戏/动漫角色进行周边贩卖的商业化活动盈利空间小且难以形成规模,因此为了让这些具有广大粉丝基础的“纸片人”充分变现,IP持有方往往会对其旗下的明星角色进行升维处理,通过算法训练使之成为超仿真偶像参与各项商务活动。同时,由于虚拟偶像不存在真人明星容易出现的健康、合约和私德困扰,所以对公司来说,此类虚拟劳工不仅可以无缝衔接商务活动快速赚取利润,而且完全归属于公司,是安全性极高的“摇钱树”。
2.2.3 原创型虚拟劳工:被迫内卷的“半成品”
大部分原创型虚拟偶像是在未做好全面准备的情况下就被提前推入市场的。以爱奇艺制作的虚拟偶像选秀综艺《跨次元新星》为例,参加选秀的选手不仅存在唱歌跑调、舞蹈摔跤等实力问题,甚至出现了脸部、身体变形的严重技术故障,视效体验差。正是因为这些选手的制作公司只顾经济效益,在技术尚待优化阶段就选择将虚拟偶像送上舞台,才使得虚拟偶像尾部市场充斥着被迫内卷的“半成品”。
3 关于虚拟劳工的反思
3.1 虚拟劳工本质上剥削的依旧是人
当下虚拟偶像产业链中依旧需要人的参与,资本对于虚拟劳工的“充分利用”,本质上依旧是对人的剥削。一方面,虚拟劳工的呈现离不开真人的身体元素。部分虚拟偶像的肢体语言的表达依旧需要通过对真人的动作捕捉来完成;部分虚拟偶像在听觉的呈现上却也是需要真人歌手代为演唱。另一方面,虚拟劳工的大众化运营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付出。不仅虚拟偶像的每一次演出需要专业人员的代码调试与优化,而且偶像的动作失误也需要相关人员及时排查。由此可见,虚拟偶像成为虚拟劳工不断参与各类选秀、商业演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资本对幕后支持人员不断压榨的过程。
3.2 虚拟劳工的消费依旧是符号消费
虚拟偶像固然完美,但本质上也是资本方设计出来的可供消费的符号。开发者推出的虚拟偶像给予了粉丝更大的参与建构人物形象的空间,让粉丝能够通过同人作品的产出进行自我意识的投射,使之成为粉丝“自我”的符号化拟像。此外,数字操控下的虚拟偶像不仅可以满足粉丝在传统追星行为中的心理需求,也可以规避因为偶像的个人问题引发的追星风险。虚拟偶像得以发展的基础依旧是基于粉丝的自我认同和集体认同,没有超出一般偶像消费行为的范畴,本质上也是基于虚拟偶像的符号价值进行的消费。
3.3 虚拟劳工中的性别凝视
与现实生活中男性偶像更受欢迎的情况不同,性别设定为女性的虚拟偶像市场占比更大。不仅已经收获较高知名度的虚拟偶像多为女性团体或个人,而且在选秀中也是女性虚拟偶像占比较高;而在传统的游戏、动漫中,女性角色也多为性感、可爱的漂亮女生,可见当下艺术创作中普遍存在的男性凝视问题。如果任由这种审美偏好发展,则很有可能在内容消费过程中对现实生活中的审美进行规训,使现实生活的审美普遍向单一化靠拢,影响审美水平的整体进步。
4 总结
作为人们文化消费对象之一,虚拟偶像的服务性与定制性使其具有独到的市场优势,但是对于虚拟偶像作为传播、盈利工具的过分强调,则会导致虚拟偶像及其团队乃至粉丝团体都跌入陷阱之中,使本来充满科技感和未来感的虚拟偶像最终成为追逐流量和数据的“虚拟劳工”。因此,在虚拟偶像的生产与运营活动中,既要避免技术的滥用也要谨防过盛的商业意识,将对科技和美的追求摆在中心位置,由此才能在实现审美的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虚拟偶像的进一步成长。
参考文献
[1]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EB/OL].http://www.199it.com/archives/1004591.html.
[2]Terranova T.Free Labor: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J].Social Text,2000,(18).
[3]Fuchs C.Digital Labour and Karl Marx[M].electronic resource,2014.
[4]夏冰青.數字劳工的概念、学派与主体性问题——西方数字劳工理论发展述评[J].新闻记者,2020,(08):87-96.
[5]徐晶洁.传播政治经济学视域下媒介平台非雇佣数字劳工的劳动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20:6.
[6]张铮.数字童工:智媒时代数字劳工低龄化现象探析——以抖音App为例[J].青年记者,2020,(20):27-28.
[7]栾轶玫,张雅琦.人设奴役与数字劳工——异化理论视角下的直播带货[J].传媒观察,2020,(10):19-26.
[8]黄婷婷.虚拟偶像:媒介化社会的他者想象与自我建构[J].青年记者,2019,(30):28-29.
[9]喻国明,耿晓梦.试论人工智能时代虚拟偶像的技术赋能与拟象解构[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8(01):23-30.
[10]喻国明,杨名宜.虚拟偶像:一种自带关系属性的新型传播媒介[J].新闻与写作,2020,(10):69.
作者简介:徐淑秋(1997—),女,汉族,山东临清人,硕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文化产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