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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教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中华女子学院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努力为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搭建平台,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学术实践活动和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实行校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作为项目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机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处和团委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协调资源利用、项目合作等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大学生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指导大学生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开展与实施,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批北京市和院级项目并确定经费资助额度;监督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在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计划”项目指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副处长担任。该办公室主要负责“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评价和总结,定期检查院级项目的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学校制定了《关于为学科带头人等人员配备科研助手的暂行规定》《校级以上科技文化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等制度,鼓励学生通过担任学科带头人等人员的科研助手等途径,提升专业学习水平和科研能力,对获得校级以上科技文化成果奖的学生给予物质和学分奖励,激发学生从事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第二课堂”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活动,实现主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衔接;通过举办“学生学术科技节”、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造活动;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引导学生运用专业视角和专业知识、技能开展实践;学校每年对获得校级以上科技文化成果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在综合测评中,将学生学术竞赛、学科竞赛、学术刊物发表文章等作为重要的加分指标。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序地推进了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为全面推进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的培养,学校确定了实施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学校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大学生尽早参与学术科研活动的制度。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进行专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鼓励以学生为主体,在指导教师的指引下,以课题项目申报的方式,由学生个人或团队进行研究性学习、研发设计、社会调研,以及数据分析处理、撰写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完成研发作品等创新性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另一方面,学校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每年投入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项目,争取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每年产生一定数量及规格的学生学术科研及设计作品等成果,带动全校学生研究型学习和自主性研究的开展,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女性人才。
自2007年以来,学校的创新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学生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共有51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性奖项10个,省部级奖项20个。
完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项目运行及管理办法
1 制定详细的项目申报流程和申报指南
学校在每年4月~5月集中组织一次项目申报,凡在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均可申报,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和团队为主,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时要求每个项目由学生选定或由系(院)配备指导教师1名~2名。学校每年定期发布“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指南,学生根据指南填写项目申报表,说明选题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前期工作基础、人员组成、时间进度和预期成果,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系(院)进行审核。
2 严格执行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所在系(院)和学院签订三方项目合同书。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书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启动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各系(院)指派专人负责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开展,负责检查、督促本系(院)已立项的项目的执行、中期检查汇报和按期结题。同时,学校“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已立项的项目定期进行中期检查,对各项目提出继续进行或终止进行的意见,以及对提出变更实验内容的项目进行裁定。
举全校之力,为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项目经费由“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教师监管。
学生经费支出单据要经指导教师和“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2 完善各项保障条件
学校注重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为满足不断发展的专业教学需求,组建了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为各实验室添置了电脑、数码录音和投影等设备。
学校实验室系统包括计算机设备、服务器、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室网络系统集成、实验室安防监控系统、财务软件外汇交易系统软件、证券交易系统软件、期货交易系统软件、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营销教学模拟软件、机房管理软件,为学生提高科研和创业实践能力提供了保障。
2007年,学校整合学前教育、社会工作、法律专业的实践资源,建立了妇女儿童与发展实验教学中心。改扩建了社会工作实验室,增设了个案访谈室、小组访谈室和观察室。学校利用和依托实验室的各种设施条件,加强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帮助学生模拟个案辅导的情境、过程,模拟小组工作的情境、过程,开展社会实践项目。
艺术学院拥有综合材料实验室、服装工艺打版室等实验室,已基本满足各专业方向的学生实验和实践的需要,校外的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更广阔的学习场所。艺术设计研发中心作为艺术学院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平台,积极开展与企业多种形式的合作,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更多的实践机会。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学校为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到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中,加大激励保障力度。项目指导教师依据指导的项目数计算工作量,每年每指导一个项目相当于指导一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量(50个教学工作量)。鼓励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指导教师在评职称和考核时可视为并列第一作者。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参加高水平的科技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学校给予配套奖励。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实行校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作为项目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机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处和团委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协调资源利用、项目合作等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大学生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指导大学生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开展与实施,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批北京市和院级项目并确定经费资助额度;监督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在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计划”项目指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副处长担任。该办公室主要负责“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评价和总结,定期检查院级项目的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学校制定了《关于为学科带头人等人员配备科研助手的暂行规定》《校级以上科技文化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等制度,鼓励学生通过担任学科带头人等人员的科研助手等途径,提升专业学习水平和科研能力,对获得校级以上科技文化成果奖的学生给予物质和学分奖励,激发学生从事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第二课堂”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活动,实现主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衔接;通过举办“学生学术科技节”、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造活动;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引导学生运用专业视角和专业知识、技能开展实践;学校每年对获得校级以上科技文化成果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在综合测评中,将学生学术竞赛、学科竞赛、学术刊物发表文章等作为重要的加分指标。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序地推进了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为全面推进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的培养,学校确定了实施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学校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大学生尽早参与学术科研活动的制度。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进行专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鼓励以学生为主体,在指导教师的指引下,以课题项目申报的方式,由学生个人或团队进行研究性学习、研发设计、社会调研,以及数据分析处理、撰写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完成研发作品等创新性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另一方面,学校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每年投入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项目,争取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每年产生一定数量及规格的学生学术科研及设计作品等成果,带动全校学生研究型学习和自主性研究的开展,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女性人才。
自2007年以来,学校的创新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学生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共有51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性奖项10个,省部级奖项20个。
完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项目运行及管理办法
1 制定详细的项目申报流程和申报指南
学校在每年4月~5月集中组织一次项目申报,凡在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均可申报,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和团队为主,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时要求每个项目由学生选定或由系(院)配备指导教师1名~2名。学校每年定期发布“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指南,学生根据指南填写项目申报表,说明选题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前期工作基础、人员组成、时间进度和预期成果,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系(院)进行审核。
2 严格执行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所在系(院)和学院签订三方项目合同书。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书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启动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各系(院)指派专人负责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开展,负责检查、督促本系(院)已立项的项目的执行、中期检查汇报和按期结题。同时,学校“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已立项的项目定期进行中期检查,对各项目提出继续进行或终止进行的意见,以及对提出变更实验内容的项目进行裁定。
举全校之力,为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项目经费由“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教师监管。
学生经费支出单据要经指导教师和“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2 完善各项保障条件
学校注重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为满足不断发展的专业教学需求,组建了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为各实验室添置了电脑、数码录音和投影等设备。
学校实验室系统包括计算机设备、服务器、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室网络系统集成、实验室安防监控系统、财务软件外汇交易系统软件、证券交易系统软件、期货交易系统软件、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营销教学模拟软件、机房管理软件,为学生提高科研和创业实践能力提供了保障。
2007年,学校整合学前教育、社会工作、法律专业的实践资源,建立了妇女儿童与发展实验教学中心。改扩建了社会工作实验室,增设了个案访谈室、小组访谈室和观察室。学校利用和依托实验室的各种设施条件,加强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帮助学生模拟个案辅导的情境、过程,模拟小组工作的情境、过程,开展社会实践项目。
艺术学院拥有综合材料实验室、服装工艺打版室等实验室,已基本满足各专业方向的学生实验和实践的需要,校外的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更广阔的学习场所。艺术设计研发中心作为艺术学院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平台,积极开展与企业多种形式的合作,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更多的实践机会。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学校为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到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工作中,加大激励保障力度。项目指导教师依据指导的项目数计算工作量,每年每指导一个项目相当于指导一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量(50个教学工作量)。鼓励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指导教师在评职称和考核时可视为并列第一作者。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参加高水平的科技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学校给予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