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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9日上午,省政府组织召开由经贸、安监、监察、建设、公安、教育、卫生、工商、旅游、文化、广电和消防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查验收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务院督查组对我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意见;听取了省政府消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厅副厅长张兰英关于我省治理情况以及各厅、局在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汇报。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王铁军宣读了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查验收方案》。会议决定,从12月9日起省政府将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各地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