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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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审查制度滥觞于各国投资自由化的实践之中,是保护国家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中国,《外商投资法》中的负面清单制度是吸引外国投资的主流经济政策,作为配套法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确定了外商投资审查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及程序,沿循了制度型开放的要求.但在全球经济的博弈与蜕变之中,以及在国外制度变革发展的新态势下,中国不断缩减的负面清单对安全审查制度供给与运行都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本文基于这一新挑战进行探讨,并结合国外制度分析变革新态势及经验启示,提出在负面清单视域下,未来中国安审制度应实现如下三重制度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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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沈阳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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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审查制度滥觞于各国投资自由化的实践之中,是保护国家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中国,《外商投资法》中的负面清单制度是吸引外国投资的主流经济政策,作为配套法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确定了外商投资审查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及程序,沿循了制度型开放的要求.但在全球经济的博弈与蜕变之中,以及在国外制度变革发展的新态势下,中国不断缩减的负面清单对安全审查制度供给与运行都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本文基于这一新挑战进行探讨,并结合国外制度分析变革新态势及经验启示,提出在负面清单视域下,未来中国安审制度应实现如下三重制度优化完善以回应现实挑战:一是优化审查范围,审慎放宽外资的准入条件;二是优化审查标准,保证因循审查标准作出的判断推定具有合法性和明晰性;三是优化救济措施,加强安全审查中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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