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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7日上午,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创新开放模式,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要求,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是落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以法治方式推进和保障改革的重要举措,赞同对决定草案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