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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转型时期,和谐社区的建设与机制运行,存在许多需要探讨与研究的问题。以扬州市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公共物品理论、集体行动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后发现,和谐社区建设须以社区党建为龙头,以先进文化为引导,以居民自治为重点,以社区服务为抓手,以构建和谐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才能力求将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程度高、社会秩序稳定、社会保障充分、生活环境舒适、公共服务完善、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现代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