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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7年7月24日市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0日起生效。市长应勇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公布)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1995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