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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首先对马来西亚华语口语语料中“给”进行分类描写,归纳马来华语中“给”字句的相关用法。再分别从BCC语料库和广州话口语语料库中选取普通话“给”、粤语“畀”的语料,对其进行简单归类,并与马来华语“给”进行比较。可以发现,马来华语中动词“给”字句受普通话影响较大,而非动词“给”字句则受粤语的影响较大。
关键词:马来华语;“给”;“畀”;比较
一、引言
马来西亚华人大多来自中国南部,按其祖籍占比排序,前四名分别为福建、客家、广府与潮州。这些华人来自不同的方言区,同时也以普通话为共同语。然而,囿于马来西亚华人的普通话水平,他们往往将方言系统直接“嫁接”到普通话中。长此以往,马来西亚华语在语音、词汇、语法上自成体系,与现代汉语有所差异。
给予类动作词是现代汉语、马来华语经常使用的一类词汇。本文将对马来华语中“给”字句的相关用法进行定量分析,进而对不同句式进行分类与描写。然后,对普通话中的“给”字句和粤语中的“畀”字句进行简单归类,并将其与马来华语进行比较。
本文语料分别为马来华语语料、普通话语料和粤语语料。马来华语的语料来源为马来华语电影台词、马来华语电台的语料转写,约20万字。普通话语料来源为BCC语料库(http://bcc.blcu.edu.cn/),总字数约 150 亿字,它是可以全面反映当今社会语言生活的大规模语料库。粤语语料来源为广州话口语语料库(https://huayu.jnu.edu.cn/corpus6/index.aspx),由共计31万字的文本语料和21小时的音频语料构成,是广州地区第一个有关当代粤语口语的语料库。
二、马来华语中的“给”字句
笔者从20万字的马来华语口语语料中共收集到770条带“给”字的语料。下面就以“给”是否是动词为标准,将语料分为两类进行分析。
(一)“给”为动词的“给”字句
当“给”为动词时,其后可接给予的受事宾语(本文记作NP1)和与事宾语(本文记作NP2)。一般而言,受事宾语为物,与事宾语为人。当“给”后只出现一个NP时,构成“给+单宾句”形式;当“给”后同时出现两个NP时,则构成“给+双宾句”形式;若NP1和NP2皆不出现,则为“给”字句的省略句式,即给予的宾语已被省去。本文将马来华语“给”的单宾句标记为A1,将双宾句标记为A2,将省略句式归为A1的省略形式。笔者对马来华语中“给”为动词的“给”字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1所示:
1.“给”+单宾句
在马来华语“给”为动词的“给”字句中,“给+单宾句”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給+NP1”“给+NP2”和“给”后宾语省略。A1在语料中共有147例。其中,“给+NP1”有52例,“给+NP2”有70例,“给”后宾语省略有25例。
1)“给+NP1”句式
在这一句式中,NP1可为物质名词,也可以为抽象名词,但以前者为主。例如:
(1)唔爽咗喔,唔爽咗喔,跑了酱久没有给奖牌喔。(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2)我不要暴力,给一些小警告。(马来西亚电影《老师嫁老大》)
在例(1)中,“奖牌”为物质名词;在例(2)中,“警告”为抽象名词。
2)“给+NP2”句式
“给+NP2”在句中可充当句子主干或其他名词的定语。当它在句中充当定语时,所修饰的名词可以省略。例如:
(3)啊,然后啊,Vincent说一定要给你酱子。(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4)芷欣,其实我给伟杰的那十万,是你妈给的。(马来西亚电影《结婚那件事》)
在例(3)中,“给你”充当句子主干;在例(4)中,“给伟杰”充当定语,“我给伟杰的那十万”可以省略成为“我给的那十万”。
值得注意的是,说话者可把受事NP1提至“给”字之前,构成“NP1(物)+给+NP2(人)”。此时,给予的NP1(物)和NP2(人)分别出现在“给”字前后。例如:
(5)她说你要爱她一生一世,把所有财产给完她。(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6)所以我现在就是有个offer给你。(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7)你妈带你们走了以后,连个屁消息都没有给我。(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8)一巴掌给你。(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9)你的address可以给我吗?(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总的来看,说话者可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把NP1进行提前。第一种:用“把/将”提前NP1(物),强调对受事NP1(物)进行某种处置,如例(5)表示对“财产”进行处置。第二种:用“有字句”提前NP1(物),如例(6)用“有字句”将“offer”提到“给”字之前。第三种:用“连……都”提前NP1(物),表达某种强烈情绪,如例(7)中的“连个屁消息都没有给我”,表示极大的抱怨。第四种:用定语提前NP1(物),定语可以由数词或代词充当。例(8)、例(9)中的数词“一”、人称代词“你”分别作定语,将“巴掌”与“address”提至“给”字之前。
3)“给”后宾语省略句式
当NP1(物)或NP2(人)不是对话的焦点时,则可被省去。被省略的部分,可根据语境进行补充。此时,句义重点不是“给什么”“给谁”,而是“谁给”“要不要给”“有没有给”“什么时候给”。例如:
(10)你没有给(钱)的话,也不是我们的问题。(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11)其实我给伟杰的那十万,是你妈给(他)的。(马来西亚电影《结婚那件事》)
例(10)是强调“没有”给;例(11)是强调“你妈”给的。 2.“给”+双宾句
在马来华语“给”为动词的“给”字句中,“给+双宾句”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给+NP1(物)+NP2(人)”和“给+NP2(人)+NP1(物)”。A2在语料中共有108例。其中,“给+NP1(物)+NP2(人)”有19例,“给+NP2(人)+NP1(物)”有89例。由此可见,马来华语中“给”的双宾句的语序,多为先接给予的与事宾语NP2(人),再接受事宾语NP1(物)。
1)“给+NP1+NP2”句式
在“给+NP1(物)+NP2(人)”中,NP2(人)后可以接動词V构成动宾结构,从而形成“给+NP1(物)+NP2(人)+V”。例如:
(12)我一个月给多少钱他买东西吃,现在没了。(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12)可拆分成两句话“我给钱他”和“他买东西吃”。“他”在前一句话中充当宾语,在后一句中充当主语,两个句子嵌套而成兼语句。
说话者也可以在NP2前插入介词“给”,构成“给+NP1(物)+给+NP2(人)”。例如:
(13)不要给她给那个资料给阿甘。(马来西亚电影《媒人帮》)
在例(13)中,说话者在动词“给”的NP1“资料”和NP2“阿甘”中插入一个介词“给”,从而引出动词“给”的与事宾语“阿甘”。
2)“给+NP2+NP1”句式
在“给+NP2(人)+NP1(物)”中,NP1后可以接动词V,构成“给+NP2(人)+NP1(物)+V”。例如:
(14)你不要知道谁给我资料跣你的吗?(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14)可拆分成两句话“谁给我资料”和“谁给我跣(笔者注:捉弄)你”。前一句的“给”是表示“给予义”的实义动词;后一句的“给”表示使役,等于“让”。说话者把两个不同语法义的“给”予以合并,嵌套为连动句。
(二)“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
在马来西亚华语中,“给”作为非动词构成“给”字句的用法十分常见。本文以此类“给”字句中动词个数为标准,对它进行分类。第一类是单动词句,句中只有一个动词V,句式为“给+NP+V”。这里的NP与V构成两种句义:第一种:NP为动作V的受事或与事;第二种:NP为动作V的施事。第二类是双动词句,句中有V1和V2两个动词,句式为“V1+给+NP+V2”。这里的V1和V2存在前后逻辑关系,前者为必备条件,后者为目的或结果,两者不可颠倒顺序。笔者对马来华语中“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2所示:
1.单动词“给”字句
1)“给”后NP为V的受事或与事
在这类句式中,某人发出动作V,使某物发生位移或状态改变,NP为动作V的受事或与事。例如:
(15)每次发脾气咧,就要离家出走,丢个锁匙给我。(马来西亚电影《笑着回家》)
(16)你厉害哦,你开aircon给我,弄巴士会走啦。(马来西亚电影《笑着回家》)
在例(15)中,“丢”这一动作导致“锁匙”发生位移,“我”为受事。在例(16)中,“开”这一动作导致“aircon”发生状态改变,“我”为与事。
此类句子的使用频率极高,本文根据“给”的不同类型,将其细分为三个小类:表给予义的介词“给”不能替换;“给”=“帮”“为”“跟”;“给我”表示警告。
第一种,表示给予义的介词“给”不能被其他词语替换。在动宾短语“V+给+NP”中,V为动词,“给”为介词,NP为受事宾语。例如:
(17)你那架洗衣机我们会再送给你,这个要先拿走。(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17)中,“给”虽为介词,但仍具有给予的语义,这时的“给”不能替换。这种用法最为常见。
说话者还可以把“给+NP”提至“V”之前,构成“给+NP+V”结构,句义不发生改变。例如:
(18)打架鱼离开了以后,只给我写过一次信。(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不过,当V后加上“回”时,则需要考虑V是否为完整的动宾结构。例如:
(19)我们先退回所有的钱给你先。(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20)我们买回你啊,我们赔回给你。(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在例(19)中,“给+NP”可以前置,V为动宾结构“退钱”,“退回所有的钱给你”可转换为“给你退回所有的钱”。在例(20)中,“给+NP”不可以前置,V为动词“赔”,“赔回给你”则不能转换为“给你赔回”。
第二种,“给”=“帮”“为”“跟”。当“给”=“帮”时,突出“帮助”和“代替”的含义,即动作V本应由某人自己完成,但最终在NP的帮助或替代下完成。当“给”=“为”时,动作V是专门为了NP发出的。当“给”=“跟”时,则只是引出动作的与事对象。例如:
(21)你还在你给你爸爸送菜呀?你没有出国念书啊?(马来西亚电影《媒人帮》)
(22)哎哟,人家只是想要给你庆祝生日喔,生日快乐!(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23)你应该打电话问我一声嘛,你们应该要给我讲一下嘛!(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21)中的“给”=“帮”;例(22)中的“给”=“为”;例(23)中的“给”=“跟”。
第三种,“给我”表示警告,句式为“NP1+给我+V”。“给我”在句中并无实际意义,只是增强语气或表达某种情绪,常见于祈使句。这里的“给我”去掉后,句子仍然成立。笔者认为,最终受益者仍是NP“我”,因此,将其归为“给”后NP为V的与事一类。例如:
(24)呐,我警告你啊,你给我好好对我女儿!(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2)“给”后NP为V的施事
在“给+NP+V”格式中,这里的NP为动作的V的施事。句中的“给”大多可以用“让”或“被”进行替换。当“给”=“被”时,句义多带有消极、负面之义。本文将此类句式细分为三种:“给”=“让”;“给”=“被”;“给我”在句中表假设。
第一种,“给”=“让”。“给”前暗含动作发生的条件、原因或前提,使“给”字前后构成一定的条件关系。例如:
(25)这么多年以来,给你过这样的苦日子。(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在马来华语中,形容词也能在这一句式中充当谓语,并常常在形容词后面加“一下”。例如:
(26)平时啊,我是全村最帅的一个,今天给你帅一下咯!(马来西亚电影《媒人帮》)
第二种,“给”=“被”,此时句式为“NP1+给+NP2+V”。NP2发出带有破坏性的动作V,NP1为V的受事和受损方,“给”表被动义。例如:
(27)我真是给他气死了。(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在例(27)中,句义意思是“他气我”,“我被他气死”。此时,动作的施事NP2也可被省略,转换为:“我被气死了”。
第三种,“给我”在句中表假设。这种用法并不常见于马来华语中,在语料中仅有1条。但考虑到粤语中有相似用法,本文仍将视为有效语料。语料如下:
(28)喂,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独吞这笔钱啊?给我是不会。(马来西亚电影《结婚那件事》)
例(28)中的“給我”表示假设,“给我是不会”的意思是“如果我是你的话,我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一用法常见于粤语,而不出现在普通话中。
2.双动词“给”字句
在双动词“给”字句“NP1+V1+给+NP2+V2”中,V1和V2两个动作之间有一定的前后逻辑关系,前者为条件或前提,后者为目的或结果,NP1常可以省略。前半句中,“给”引出第一个动作V1与事NP2;后半句中,“NP2+V2”构成主谓结构。换言之,NP2既是V1的与事,也是V2的施事。同时,二者顺序不可调换。例如:
(29)他们说买鸡腿给他们吃,他们就会好了。(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在例(29)中,V1为买鸡腿,NP2为他们,V2为吃。它可以拆分为两个动作:“我先买鸡腿给他们”,“他们再吃”。即前一个动作是后一个动作的前提,要先“买鸡腿”才能“吃”,反之则不能成立。
三、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
“给”字句的比较
马来华语“给”在普通话中对应“给”,在粤语中对应“畀”。在笔者所选取的“给”字句语料中,马来华语口语语料共有770条,粤语语料共有477条。因此,在选取普通话语料时,取两种语言语料的中位数,即:(477+770)/2≈624条;经筛选后的有效语料为583条。本文把马来华语标记为A,把普通话标记为B,把粤语标记为C。
(一)“给”字句类型的比较
笔者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字句的类型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在马来华语和粤语中,“给”以非动词用法居多。在普通话中则相反,其动词的用法更为常见。“给”作动词时,频率由低到高依次排序为C (二)“给”为动词的“给”字句的比较
笔者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为动词的单、双宾语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单、双宾句式在三种语言中的使用频率较为接近,并且皆以双宾句为主。“给”的单宾句,使用频率由低到高依次为B 笔者又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为动词的句义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5所示:
从表5可以看出,在单宾句中,马来华语、粤语均以“给+NP2(与事)”为主,普通话以“给+NP1(受事)”为主。由统计数据可知:1.“给+NP1”的使用频率,按照由低到高的排序为C 还可看出,双宾句在三种语言的使用中有较大差别。从整体分布来看,普通话和马来华语皆以“给+NP2(与事)+NP1(受事)”句式为主,而粤语则以“给+NP1(受事)+NP2(与事)”为主。前者为现代汉语“给”字的典型句式,后者为粤语“给”字句的特殊句式。从具体数据来看,马来华语虽然与普通话一样,都以“给+NP2+NP1”为主,但另一句式“给+NP1+NP2”的使用频率为7.45%,远高于普通话的0.87%。
因此,本文认为,马来华语中“给”为动词时,受普通话的影响较大。同时,当某一语法项在普通话与粤语中差异较大时,马来华语会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受到粤语的影响,导致它与普通话产生一定差异。
(三)“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的比较
笔者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6所示:
从表6可以看出,三种语言皆以单动词句为主。单动词句的频率,从低到高依次为C 需要指出的是,单动词“给”字句“给+NP+V”可表达多种语义。本文主要根据NP与V间的语义关系进行分类。
第一种,NP为V的受事或与事。三种语言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语法项皆为“给作介词不能替换”,该项按照从低到高依次排序为C 需要说明的是,“给V”表示强调的用法仅出现在普通话中,如:“这是我爸爸给买的”。“给”在句中无实际意义,只是强调动作发出者,并且“给”可以省略。在本文所搜集的普通话语料中,并无“给我”表示警告的用法,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类似表达,如:“你给我好好做作业”,只是其使用频率不如马来华语高。
第二种,NP为V的施事。此类用法较少出现在普通话中,而常见于粤语和马来华语中。据表7可知,此类表达的三个语法项的使用频率,按照由低到高排列皆为B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马来华语中“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用法受粤语影响较大。
四、结语
总起来看,马来华语“给”字句中的“给”可分为动词或非动词两种情形,并以“给”作非动词用法为主。“给”为动词时,可构成单宾句和双宾句,前者使用频率更高。在单宾句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句式为“给+NP2(与事)”;在双宾句中,“给+NP2(受事)+NP1(与事)”使用频率更高。
“给”为非动词时,根据句中动词的数量可分为单动词句和双动词句。在单动词句“给+NP+V”中,NP可以是V的施事或受事,且以NP为受事为主。当NP为受事时,“给”有“给为介词不能替换”“给=帮/为/跟”“‘给我’表警告”三种含义;当NP为施事时,“给”有“给=让”“给=被”“给表假设”三种用法。在双动词句中,NP2为V1的受事/与事,同时为V2的施事,前者为必备条件,后者为目的或结果,二者顺序不可调换。
通过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马来华语中“给”为动词构成“给”字句时,使用频率和语义大多与普通话相似。只有部分语法项受到粤语影响而与普通话有所差异。而马来华语中“给”为非动词构成“给”字句时,则受粤语影响更大。
同时,马来华语“给”字句的使用频率有以下规律:第一,当某一语法项在普通话和粤语的使用频率相差较大时,该项在马来华语中的频率处于两种语言之间;第二,当某一语法项在普通话和粤语的使用频率较为接近或都比较高时,该项在马来华语中的频率会高于这两种语言。
参考文献:
[1]宋静.“给”字句的历时考察[J].鸡西大学学报, 2015,(9).
[2]李彦亲.关于“给”及其相关句式的思考[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杨敬宇.清末粤方言语法及其发展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4]施其生.论广州方言虚成分的分类[J].语言研究, 1995,(1).
[5]严丽明.广州话与格介词“过”和“畀”的变异考察[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6]鄧巧琳(Charlene Thien Chiao Ling).马来西亚华语与标准普通话的语法差异及针对性汉语教学策略[D].南京: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7]韩爱珍.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现代汉语语法差异现象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关键词:马来华语;“给”;“畀”;比较
一、引言
马来西亚华人大多来自中国南部,按其祖籍占比排序,前四名分别为福建、客家、广府与潮州。这些华人来自不同的方言区,同时也以普通话为共同语。然而,囿于马来西亚华人的普通话水平,他们往往将方言系统直接“嫁接”到普通话中。长此以往,马来西亚华语在语音、词汇、语法上自成体系,与现代汉语有所差异。
给予类动作词是现代汉语、马来华语经常使用的一类词汇。本文将对马来华语中“给”字句的相关用法进行定量分析,进而对不同句式进行分类与描写。然后,对普通话中的“给”字句和粤语中的“畀”字句进行简单归类,并将其与马来华语进行比较。
本文语料分别为马来华语语料、普通话语料和粤语语料。马来华语的语料来源为马来华语电影台词、马来华语电台的语料转写,约20万字。普通话语料来源为BCC语料库(http://bcc.blcu.edu.cn/),总字数约 150 亿字,它是可以全面反映当今社会语言生活的大规模语料库。粤语语料来源为广州话口语语料库(https://huayu.jnu.edu.cn/corpus6/index.aspx),由共计31万字的文本语料和21小时的音频语料构成,是广州地区第一个有关当代粤语口语的语料库。
二、马来华语中的“给”字句
笔者从20万字的马来华语口语语料中共收集到770条带“给”字的语料。下面就以“给”是否是动词为标准,将语料分为两类进行分析。
(一)“给”为动词的“给”字句
当“给”为动词时,其后可接给予的受事宾语(本文记作NP1)和与事宾语(本文记作NP2)。一般而言,受事宾语为物,与事宾语为人。当“给”后只出现一个NP时,构成“给+单宾句”形式;当“给”后同时出现两个NP时,则构成“给+双宾句”形式;若NP1和NP2皆不出现,则为“给”字句的省略句式,即给予的宾语已被省去。本文将马来华语“给”的单宾句标记为A1,将双宾句标记为A2,将省略句式归为A1的省略形式。笔者对马来华语中“给”为动词的“给”字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1所示:
1.“给”+单宾句
在马来华语“给”为动词的“给”字句中,“给+单宾句”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給+NP1”“给+NP2”和“给”后宾语省略。A1在语料中共有147例。其中,“给+NP1”有52例,“给+NP2”有70例,“给”后宾语省略有25例。
1)“给+NP1”句式
在这一句式中,NP1可为物质名词,也可以为抽象名词,但以前者为主。例如:
(1)唔爽咗喔,唔爽咗喔,跑了酱久没有给奖牌喔。(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2)我不要暴力,给一些小警告。(马来西亚电影《老师嫁老大》)
在例(1)中,“奖牌”为物质名词;在例(2)中,“警告”为抽象名词。
2)“给+NP2”句式
“给+NP2”在句中可充当句子主干或其他名词的定语。当它在句中充当定语时,所修饰的名词可以省略。例如:
(3)啊,然后啊,Vincent说一定要给你酱子。(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4)芷欣,其实我给伟杰的那十万,是你妈给的。(马来西亚电影《结婚那件事》)
在例(3)中,“给你”充当句子主干;在例(4)中,“给伟杰”充当定语,“我给伟杰的那十万”可以省略成为“我给的那十万”。
值得注意的是,说话者可把受事NP1提至“给”字之前,构成“NP1(物)+给+NP2(人)”。此时,给予的NP1(物)和NP2(人)分别出现在“给”字前后。例如:
(5)她说你要爱她一生一世,把所有财产给完她。(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6)所以我现在就是有个offer给你。(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7)你妈带你们走了以后,连个屁消息都没有给我。(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8)一巴掌给你。(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9)你的address可以给我吗?(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总的来看,说话者可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把NP1进行提前。第一种:用“把/将”提前NP1(物),强调对受事NP1(物)进行某种处置,如例(5)表示对“财产”进行处置。第二种:用“有字句”提前NP1(物),如例(6)用“有字句”将“offer”提到“给”字之前。第三种:用“连……都”提前NP1(物),表达某种强烈情绪,如例(7)中的“连个屁消息都没有给我”,表示极大的抱怨。第四种:用定语提前NP1(物),定语可以由数词或代词充当。例(8)、例(9)中的数词“一”、人称代词“你”分别作定语,将“巴掌”与“address”提至“给”字之前。
3)“给”后宾语省略句式
当NP1(物)或NP2(人)不是对话的焦点时,则可被省去。被省略的部分,可根据语境进行补充。此时,句义重点不是“给什么”“给谁”,而是“谁给”“要不要给”“有没有给”“什么时候给”。例如:
(10)你没有给(钱)的话,也不是我们的问题。(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11)其实我给伟杰的那十万,是你妈给(他)的。(马来西亚电影《结婚那件事》)
例(10)是强调“没有”给;例(11)是强调“你妈”给的。 2.“给”+双宾句
在马来华语“给”为动词的“给”字句中,“给+双宾句”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给+NP1(物)+NP2(人)”和“给+NP2(人)+NP1(物)”。A2在语料中共有108例。其中,“给+NP1(物)+NP2(人)”有19例,“给+NP2(人)+NP1(物)”有89例。由此可见,马来华语中“给”的双宾句的语序,多为先接给予的与事宾语NP2(人),再接受事宾语NP1(物)。
1)“给+NP1+NP2”句式
在“给+NP1(物)+NP2(人)”中,NP2(人)后可以接動词V构成动宾结构,从而形成“给+NP1(物)+NP2(人)+V”。例如:
(12)我一个月给多少钱他买东西吃,现在没了。(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12)可拆分成两句话“我给钱他”和“他买东西吃”。“他”在前一句话中充当宾语,在后一句中充当主语,两个句子嵌套而成兼语句。
说话者也可以在NP2前插入介词“给”,构成“给+NP1(物)+给+NP2(人)”。例如:
(13)不要给她给那个资料给阿甘。(马来西亚电影《媒人帮》)
在例(13)中,说话者在动词“给”的NP1“资料”和NP2“阿甘”中插入一个介词“给”,从而引出动词“给”的与事宾语“阿甘”。
2)“给+NP2+NP1”句式
在“给+NP2(人)+NP1(物)”中,NP1后可以接动词V,构成“给+NP2(人)+NP1(物)+V”。例如:
(14)你不要知道谁给我资料跣你的吗?(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14)可拆分成两句话“谁给我资料”和“谁给我跣(笔者注:捉弄)你”。前一句的“给”是表示“给予义”的实义动词;后一句的“给”表示使役,等于“让”。说话者把两个不同语法义的“给”予以合并,嵌套为连动句。
(二)“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
在马来西亚华语中,“给”作为非动词构成“给”字句的用法十分常见。本文以此类“给”字句中动词个数为标准,对它进行分类。第一类是单动词句,句中只有一个动词V,句式为“给+NP+V”。这里的NP与V构成两种句义:第一种:NP为动作V的受事或与事;第二种:NP为动作V的施事。第二类是双动词句,句中有V1和V2两个动词,句式为“V1+给+NP+V2”。这里的V1和V2存在前后逻辑关系,前者为必备条件,后者为目的或结果,两者不可颠倒顺序。笔者对马来华语中“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2所示:
1.单动词“给”字句
1)“给”后NP为V的受事或与事
在这类句式中,某人发出动作V,使某物发生位移或状态改变,NP为动作V的受事或与事。例如:
(15)每次发脾气咧,就要离家出走,丢个锁匙给我。(马来西亚电影《笑着回家》)
(16)你厉害哦,你开aircon给我,弄巴士会走啦。(马来西亚电影《笑着回家》)
在例(15)中,“丢”这一动作导致“锁匙”发生位移,“我”为受事。在例(16)中,“开”这一动作导致“aircon”发生状态改变,“我”为与事。
此类句子的使用频率极高,本文根据“给”的不同类型,将其细分为三个小类:表给予义的介词“给”不能替换;“给”=“帮”“为”“跟”;“给我”表示警告。
第一种,表示给予义的介词“给”不能被其他词语替换。在动宾短语“V+给+NP”中,V为动词,“给”为介词,NP为受事宾语。例如:
(17)你那架洗衣机我们会再送给你,这个要先拿走。(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17)中,“给”虽为介词,但仍具有给予的语义,这时的“给”不能替换。这种用法最为常见。
说话者还可以把“给+NP”提至“V”之前,构成“给+NP+V”结构,句义不发生改变。例如:
(18)打架鱼离开了以后,只给我写过一次信。(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不过,当V后加上“回”时,则需要考虑V是否为完整的动宾结构。例如:
(19)我们先退回所有的钱给你先。(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20)我们买回你啊,我们赔回给你。(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在例(19)中,“给+NP”可以前置,V为动宾结构“退钱”,“退回所有的钱给你”可转换为“给你退回所有的钱”。在例(20)中,“给+NP”不可以前置,V为动词“赔”,“赔回给你”则不能转换为“给你赔回”。
第二种,“给”=“帮”“为”“跟”。当“给”=“帮”时,突出“帮助”和“代替”的含义,即动作V本应由某人自己完成,但最终在NP的帮助或替代下完成。当“给”=“为”时,动作V是专门为了NP发出的。当“给”=“跟”时,则只是引出动作的与事对象。例如:
(21)你还在你给你爸爸送菜呀?你没有出国念书啊?(马来西亚电影《媒人帮》)
(22)哎哟,人家只是想要给你庆祝生日喔,生日快乐!(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23)你应该打电话问我一声嘛,你们应该要给我讲一下嘛!(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例(21)中的“给”=“帮”;例(22)中的“给”=“为”;例(23)中的“给”=“跟”。
第三种,“给我”表示警告,句式为“NP1+给我+V”。“给我”在句中并无实际意义,只是增强语气或表达某种情绪,常见于祈使句。这里的“给我”去掉后,句子仍然成立。笔者认为,最终受益者仍是NP“我”,因此,将其归为“给”后NP为V的与事一类。例如:
(24)呐,我警告你啊,你给我好好对我女儿!(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2)“给”后NP为V的施事
在“给+NP+V”格式中,这里的NP为动作的V的施事。句中的“给”大多可以用“让”或“被”进行替换。当“给”=“被”时,句义多带有消极、负面之义。本文将此类句式细分为三种:“给”=“让”;“给”=“被”;“给我”在句中表假设。
第一种,“给”=“让”。“给”前暗含动作发生的条件、原因或前提,使“给”字前后构成一定的条件关系。例如:
(25)这么多年以来,给你过这样的苦日子。(马来西亚电影《初恋红豆冰》)
在马来华语中,形容词也能在这一句式中充当谓语,并常常在形容词后面加“一下”。例如:
(26)平时啊,我是全村最帅的一个,今天给你帅一下咯!(马来西亚电影《媒人帮》)
第二种,“给”=“被”,此时句式为“NP1+给+NP2+V”。NP2发出带有破坏性的动作V,NP1为V的受事和受损方,“给”表被动义。例如:
(27)我真是给他气死了。(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在例(27)中,句义意思是“他气我”,“我被他气死”。此时,动作的施事NP2也可被省略,转换为:“我被气死了”。
第三种,“给我”在句中表假设。这种用法并不常见于马来华语中,在语料中仅有1条。但考虑到粤语中有相似用法,本文仍将视为有效语料。语料如下:
(28)喂,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独吞这笔钱啊?给我是不会。(马来西亚电影《结婚那件事》)
例(28)中的“給我”表示假设,“给我是不会”的意思是“如果我是你的话,我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一用法常见于粤语,而不出现在普通话中。
2.双动词“给”字句
在双动词“给”字句“NP1+V1+给+NP2+V2”中,V1和V2两个动作之间有一定的前后逻辑关系,前者为条件或前提,后者为目的或结果,NP1常可以省略。前半句中,“给”引出第一个动作V1与事NP2;后半句中,“NP2+V2”构成主谓结构。换言之,NP2既是V1的与事,也是V2的施事。同时,二者顺序不可调换。例如:
(29)他们说买鸡腿给他们吃,他们就会好了。(马来西亚电台《跣人专家》节目)
在例(29)中,V1为买鸡腿,NP2为他们,V2为吃。它可以拆分为两个动作:“我先买鸡腿给他们”,“他们再吃”。即前一个动作是后一个动作的前提,要先“买鸡腿”才能“吃”,反之则不能成立。
三、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
“给”字句的比较
马来华语“给”在普通话中对应“给”,在粤语中对应“畀”。在笔者所选取的“给”字句语料中,马来华语口语语料共有770条,粤语语料共有477条。因此,在选取普通话语料时,取两种语言语料的中位数,即:(477+770)/2≈624条;经筛选后的有效语料为583条。本文把马来华语标记为A,把普通话标记为B,把粤语标记为C。
(一)“给”字句类型的比较
笔者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字句的类型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在马来华语和粤语中,“给”以非动词用法居多。在普通话中则相反,其动词的用法更为常见。“给”作动词时,频率由低到高依次排序为C (二)“给”为动词的“给”字句的比较
笔者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为动词的单、双宾语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单、双宾句式在三种语言中的使用频率较为接近,并且皆以双宾句为主。“给”的单宾句,使用频率由低到高依次为B
从表5可以看出,在单宾句中,马来华语、粤语均以“给+NP2(与事)”为主,普通话以“给+NP1(受事)”为主。由统计数据可知:1.“给+NP1”的使用频率,按照由低到高的排序为C 还可看出,双宾句在三种语言的使用中有较大差别。从整体分布来看,普通话和马来华语皆以“给+NP2(与事)+NP1(受事)”句式为主,而粤语则以“给+NP1(受事)+NP2(与事)”为主。前者为现代汉语“给”字的典型句式,后者为粤语“给”字句的特殊句式。从具体数据来看,马来华语虽然与普通话一样,都以“给+NP2+NP1”为主,但另一句式“给+NP1+NP2”的使用频率为7.45%,远高于普通话的0.87%。
因此,本文认为,马来华语中“给”为动词时,受普通话的影响较大。同时,当某一语法项在普通话与粤语中差异较大时,马来华语会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受到粤语的影响,导致它与普通话产生一定差异。
(三)“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的比较
笔者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6所示:
从表6可以看出,三种语言皆以单动词句为主。单动词句的频率,从低到高依次为C 需要指出的是,单动词“给”字句“给+NP+V”可表达多种语义。本文主要根据NP与V间的语义关系进行分类。
第一种,NP为V的受事或与事。三种语言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语法项皆为“给作介词不能替换”,该项按照从低到高依次排序为C 需要说明的是,“给V”表示强调的用法仅出现在普通话中,如:“这是我爸爸给买的”。“给”在句中无实际意义,只是强调动作发出者,并且“给”可以省略。在本文所搜集的普通话语料中,并无“给我”表示警告的用法,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类似表达,如:“你给我好好做作业”,只是其使用频率不如马来华语高。
第二种,NP为V的施事。此类用法较少出现在普通话中,而常见于粤语和马来华语中。据表7可知,此类表达的三个语法项的使用频率,按照由低到高排列皆为B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马来华语中“给”为非动词的给字句用法受粤语影响较大。
四、结语
总起来看,马来华语“给”字句中的“给”可分为动词或非动词两种情形,并以“给”作非动词用法为主。“给”为动词时,可构成单宾句和双宾句,前者使用频率更高。在单宾句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句式为“给+NP2(与事)”;在双宾句中,“给+NP2(受事)+NP1(与事)”使用频率更高。
“给”为非动词时,根据句中动词的数量可分为单动词句和双动词句。在单动词句“给+NP+V”中,NP可以是V的施事或受事,且以NP为受事为主。当NP为受事时,“给”有“给为介词不能替换”“给=帮/为/跟”“‘给我’表警告”三种含义;当NP为施事时,“给”有“给=让”“给=被”“给表假设”三种用法。在双动词句中,NP2为V1的受事/与事,同时为V2的施事,前者为必备条件,后者为目的或结果,二者顺序不可调换。
通过对马来华语、普通话、粤语中“给”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马来华语中“给”为动词构成“给”字句时,使用频率和语义大多与普通话相似。只有部分语法项受到粤语影响而与普通话有所差异。而马来华语中“给”为非动词构成“给”字句时,则受粤语影响更大。
同时,马来华语“给”字句的使用频率有以下规律:第一,当某一语法项在普通话和粤语的使用频率相差较大时,该项在马来华语中的频率处于两种语言之间;第二,当某一语法项在普通话和粤语的使用频率较为接近或都比较高时,该项在马来华语中的频率会高于这两种语言。
参考文献:
[1]宋静.“给”字句的历时考察[J].鸡西大学学报, 2015,(9).
[2]李彦亲.关于“给”及其相关句式的思考[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杨敬宇.清末粤方言语法及其发展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4]施其生.论广州方言虚成分的分类[J].语言研究, 1995,(1).
[5]严丽明.广州话与格介词“过”和“畀”的变异考察[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6]鄧巧琳(Charlene Thien Chiao Ling).马来西亚华语与标准普通话的语法差异及针对性汉语教学策略[D].南京: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7]韩爱珍.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现代汉语语法差异现象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