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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史学界对於西周社会性质的头号展开了讨论。这对我国古史的研究工作无疑的会起一个推动作用。希望这个讨论能够继续深入地进行下去。在历史研究一九五四年第六期。吴大琨先生发表了与范文澜同志论划分中国奴录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标准问题一文,对范著中国通史简编一书中存在的一些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论点进行了批评,有的意见是很正确的。但是,吴大琨先生对於根本问题的看法,即对於西周社会性质所做的结论以及所持的几个论点,仍然是值得商榷的。我不同意把西周划为奴录社会,因此提出几点意见和吴大琨先生研究,并希望能得到史学家和读者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