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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前两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并于2008年8月28日正式派遣第三批城乡规划督察员。目前,派驻督察员城市由最初的6个增加为34个,包含27个省会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桂林、苏州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复合型城市,实现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在我国省会城市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