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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财务报表中的错弊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风险较低时,注册会计师屈从于被审企业的要求允许错弊存在以符合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问题的症结在于“法律责任风险”的高低。本文在分析审计主体机会主义行为的基础上,论证了加大审计主体法律责任风险的最优政策效应,并具体阐述了加大审计主体法律责任风险的可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