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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第六节薪金和物质奖励出版社工作人员的薪金级别由中央规定,不过出版社社长在出版社工会委员会的同意下对自己的企业有有限的自主权。譬如说,他可以给资历特别高的人员增加薪金高达百分之三十,并在出版社上级机关同意下为此提取百分之零点三的薪金基金。社长在动用出版社的奖金(虽然不可动用本金)方面有更大的行动自由,虽然还要征得工会委员会的同意。社长、总编辑、他们的副手、总会计师及各部主任等个人都有责任使薪金支出不超过薪金基金。如果由于奖金在这方面出差错而受到全部或部分损失,他们所有人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