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二十国集团金融改革的实施正在国家和区域层面推进。虽然改革的整体框架似乎已经确定,但是在国家层面如何实施相关监管法规的诸多细节尚未最后确定,包括《巴塞尔协议III》、美国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及欧盟的《资本要求指令IV》等监管法规。
《巴塞尔协议III》实际上有两个监管维度,第一是不能让商业银行面临风险的冲击而倒闭,所以在资本和流动性方面都有一些要求;第二是万一银行因危机倒闭,那么就相应规定处置资产计划和投资者保护等。同时,银行都必须适应新的监管规则和市场情况去调整业务。
由于各国在推行全球监管改革的进度与情况不尽相同,这对于需要重新评估改革对其自身商业模式、组织架构和运营所带来影响的银行来说,持续构成重大挑战。这些挑战包括:在不确定的环境下改革商业模式;削减成本并满足更高的监管要求;面临的资本和融资压力居高不下;行业内合并的压力增大;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面临着来自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政策调整的巨大压力。
目前已知的监管改革新形势已足以让银行对改革的总体影响进行战略性思考,并在更大范围内考虑监管变化对银行的重塑和强化业务举措的影响,并及时调整其商业战略。银行业需要思考,在向新的监管领域和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投资、满足监管机构和市场预期的同时,控制成本并通过更好的决策和风险管理、定价及产品和服务的最佳组合来确保这些投资物有所值。
具体而言,银行的成功转型需要加强治理框架,以整合风险偏好、压力测试、战略规划、资本和流动性管理;开发新工具,以应对一系列新的制约因素,包括风险资本、杠杆比率和流动性比率;通过增强数据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在支持风险管理和商业决策的同时,实现更高的经营效率和成本节约。
面对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业务竞争上会处于不利地位。我认为,中国银行和国际银行的竞争并不在于巴塞尔协议III是不是提早实施。实际上,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外大型银行,国际业务对其盈利贡献占比较大,而绝大多数中资银行国际化业务对收入贡献的占比还不到10%,因此,首先中国银行业走出去是一个关键。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增加资本金,这也是为银行的长远发展做铺垫,因此,实施巴塞尔协议III不会使中国银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反而是推动了银行业加快转型,加快国际化步伐。
花旗集团等国际性大银行,国际业务对集团的盈利、资产所作的贡献很大,而中资银行中,就算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国银行,其海外资产及其对盈利的贡献也不过30%。因此,对中国的银行来说,目前“走出去”才是关键。基于中国银行业稳健的财务表现和突出的实力,当前环境下其具有良好的海外并购和国际化机会。
不过,因目前各国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都有自己的监管规定和要求,不少人担心监管体系碎片化风险的增大会阻碍中资银行“走出去”。我认为与以前相比,现在中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条件更有利,因为中国已是巴塞尔委员会成员、G20重要成员国、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成员,这意味着中国与很多发达国家已就重大的金融监管改革和国际惯例达成一致,大家面对着的是同样的游戏规则。但是当中国的银行到某个海外市场拓展时,确实要面对这个市场独有的监管规定。比如,美国最近就对所有在美运营的外资银行作出一些具体规定,增加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外资银行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在决定是否进入美国市场时,需要仔细分析该市场带来的机会、收益以及付出的成本。总的来说,打算向海外拓展业务的中资银行的确会面对不同的监管规定,但这并不能成为直接否定某一个市场的理由。
《巴塞尔协议III》实际上有两个监管维度,第一是不能让商业银行面临风险的冲击而倒闭,所以在资本和流动性方面都有一些要求;第二是万一银行因危机倒闭,那么就相应规定处置资产计划和投资者保护等。同时,银行都必须适应新的监管规则和市场情况去调整业务。
由于各国在推行全球监管改革的进度与情况不尽相同,这对于需要重新评估改革对其自身商业模式、组织架构和运营所带来影响的银行来说,持续构成重大挑战。这些挑战包括:在不确定的环境下改革商业模式;削减成本并满足更高的监管要求;面临的资本和融资压力居高不下;行业内合并的压力增大;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面临着来自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政策调整的巨大压力。
目前已知的监管改革新形势已足以让银行对改革的总体影响进行战略性思考,并在更大范围内考虑监管变化对银行的重塑和强化业务举措的影响,并及时调整其商业战略。银行业需要思考,在向新的监管领域和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投资、满足监管机构和市场预期的同时,控制成本并通过更好的决策和风险管理、定价及产品和服务的最佳组合来确保这些投资物有所值。
具体而言,银行的成功转型需要加强治理框架,以整合风险偏好、压力测试、战略规划、资本和流动性管理;开发新工具,以应对一系列新的制约因素,包括风险资本、杠杆比率和流动性比率;通过增强数据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在支持风险管理和商业决策的同时,实现更高的经营效率和成本节约。
面对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业务竞争上会处于不利地位。我认为,中国银行和国际银行的竞争并不在于巴塞尔协议III是不是提早实施。实际上,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外大型银行,国际业务对其盈利贡献占比较大,而绝大多数中资银行国际化业务对收入贡献的占比还不到10%,因此,首先中国银行业走出去是一个关键。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增加资本金,这也是为银行的长远发展做铺垫,因此,实施巴塞尔协议III不会使中国银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反而是推动了银行业加快转型,加快国际化步伐。
花旗集团等国际性大银行,国际业务对集团的盈利、资产所作的贡献很大,而中资银行中,就算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国银行,其海外资产及其对盈利的贡献也不过30%。因此,对中国的银行来说,目前“走出去”才是关键。基于中国银行业稳健的财务表现和突出的实力,当前环境下其具有良好的海外并购和国际化机会。
不过,因目前各国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都有自己的监管规定和要求,不少人担心监管体系碎片化风险的增大会阻碍中资银行“走出去”。我认为与以前相比,现在中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条件更有利,因为中国已是巴塞尔委员会成员、G20重要成员国、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成员,这意味着中国与很多发达国家已就重大的金融监管改革和国际惯例达成一致,大家面对着的是同样的游戏规则。但是当中国的银行到某个海外市场拓展时,确实要面对这个市场独有的监管规定。比如,美国最近就对所有在美运营的外资银行作出一些具体规定,增加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外资银行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在决定是否进入美国市场时,需要仔细分析该市场带来的机会、收益以及付出的成本。总的来说,打算向海外拓展业务的中资银行的确会面对不同的监管规定,但这并不能成为直接否定某一个市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