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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3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