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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搞领导个人独裁,使财务问题成为影响教育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2005年,枣阳教育因财务问题引发群众上访19起,经教育局查实的有10起,处分12人;司法部门查实的两起,处分4人。为实现教育财务问题为零的目标,全力打造和谐教育,2005年底,枣阳市教育局果断决定:实行“三亮”阳光财务管理体制,把知情权监督权还给基层群众。
一亮“家丑”:不怕揭短
亮“家丑”成为枣阳市教育局为治校理财开出的第一剂“猛药”。
2005年岁末,各校像往年一样开始进行财务及资产管理情况“自查”。与已往不同的是:“自查”人员中,除学校领导外,还增加了民主选出的教师代表;“自查”内容,除市教育局规定的必查项目外,还增加了本校自下而上搜集起来的热点问题;“自查”结果,除层层上报外,还增加了在校内公开公示的要求。枣阳市教育局局长胡维国把这次干群联手“会诊”出的问题归结为“家事三丑”。
一丑:群众监督不够
市教育局一直三令五申,千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签;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批。但仍有个别校长,片面地把群众的“热心”当“疑心”,把群众的“关心”当“瞎操心”,个人说了算,学校经费开支不征求理财小组的意见,造成群众监督“缺位”。
二丑:勤俭治校不够
在教育发展尚面临诸多资金困难的关键时刻,一些学校的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非建设性费用仍居高不下,缺少量入为出的计划,存在“寅吃卯粮”的现象。
三丑:公开、公示不够
个别学校领导由于心里怕“出乱子”,脸上怕“丢面子”,手上怕“留辫子”,常年不向群众公开学校财务情况,偶尔被群众要求算账,也只是反复叫穷,敷衍了事。由于干群对财务信息的了解不对称,群众积怨由此产生。
这种“揭家丑”式的“自查”,增强了领导的民主理财意识,维护了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促进了干群关系的良性发展。有一名老教师在参与“自查”后主动找到校长愧疚地说:“过去我总说你经济上有问题,现在看来是我脑子有问题。”校长听后动情地说:“严是爱,我应该谢谢您。”事实证明,只有放在阳光下操作,才能使人少生猜疑,同时也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工作热情。
二亮“家底”:鼓励监督
既然“家丑”都亮了,还怕再露“家底”?公开理财过程被清晰地定格为枣阳教育局治校理财的第二剂良方。2006年2月,枣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财务公开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单位对财务管理情况实行定期“三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开:学校执行的收费政策
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将当期收费文件依据、收费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及收费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二公开:学校资产及收支现状
从教师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凡不属于保密范畴的都要公开。主要包括:单位当期资产总情况、各项收支明细、代收费情况等。学校临时发生的基础建设、设备购置、校舍维修、房屋租赁、固定资产变卖、临时性代收费等,随时发生随时公示。同时,基建项目招投标、房屋租赁及校舍维修洽谈等过程,要有群众代表参加,并将结果公开。寄宿制学校还要定期向师生公示食堂经营情况。
三公开:学校“财误”情况
为确保财务公开收到实效,市教育局要求各单位要以民主的方式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平时除联审经费收支条据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通过监督保证单位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如某校公示墙内曾有这样一行醒目的“账目更正”:“上期公布的现金余额2100元中,包括白条抵库1000元(系个人借款,应计入往来款)。”
三亮“家规”:形成规范
用制度管人,用机制管事,是枣阳教育局为治校理财开出的第三剂良方。为确保亮“家底”制度化、规范化,枣阳教育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监察的领导任副组长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科室组成工作班子。各中心学校、市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一级抓一级,扎扎实实亮“三招”。
第一招:确定公开形式
枣阳教育局明文规定:各单位经费收支条据入账前,先报市教育局执行账前审计。千元以上的开支一律由民主理财小组审议。同意入账的,账目结果必须于次月初在永久性公示墙(栏)内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公示。
很多学校还结合实际,充分利用集体讨论、举行听证会、校园网、集会以及发放工资明白条和收费监督卡等方式,把财务公开前移,让群众更便捷地参与理财。财务公开了,为人们了解领导干部敞开了一扇方便之门。通过群众的广泛监督,使单位聚财、理财有了一面镜子,工作可得到及时纠偏,一些问题可消除在萌芽状态,也达到了源头治腐、保护干部的目的。
第二招:确定工作机制
为明确责任,枣阳市教育局建立并完善了“五个一”责任制,即党组织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财务公开的领导;行政领导为第一督办人,负责督促财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落实;工会为第一协调人,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会部门为第一执行人,负责提供有关财务收支情况;教师及民主理财小组为第一评价人,负责对财务收支过程及公示情况的监督。
第三招:确定工作纪律
为确保财务公开收到实效,枣阳市教育局还不定期对各单位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结果全市通报。对在财务公开活动中弄虚作假、流于形式,或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决维护财务公开的严肃性。
(编辑孙金鑫)
一亮“家丑”:不怕揭短
亮“家丑”成为枣阳市教育局为治校理财开出的第一剂“猛药”。
2005年岁末,各校像往年一样开始进行财务及资产管理情况“自查”。与已往不同的是:“自查”人员中,除学校领导外,还增加了民主选出的教师代表;“自查”内容,除市教育局规定的必查项目外,还增加了本校自下而上搜集起来的热点问题;“自查”结果,除层层上报外,还增加了在校内公开公示的要求。枣阳市教育局局长胡维国把这次干群联手“会诊”出的问题归结为“家事三丑”。
一丑:群众监督不够
市教育局一直三令五申,千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签;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批。但仍有个别校长,片面地把群众的“热心”当“疑心”,把群众的“关心”当“瞎操心”,个人说了算,学校经费开支不征求理财小组的意见,造成群众监督“缺位”。
二丑:勤俭治校不够
在教育发展尚面临诸多资金困难的关键时刻,一些学校的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非建设性费用仍居高不下,缺少量入为出的计划,存在“寅吃卯粮”的现象。
三丑:公开、公示不够
个别学校领导由于心里怕“出乱子”,脸上怕“丢面子”,手上怕“留辫子”,常年不向群众公开学校财务情况,偶尔被群众要求算账,也只是反复叫穷,敷衍了事。由于干群对财务信息的了解不对称,群众积怨由此产生。
这种“揭家丑”式的“自查”,增强了领导的民主理财意识,维护了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促进了干群关系的良性发展。有一名老教师在参与“自查”后主动找到校长愧疚地说:“过去我总说你经济上有问题,现在看来是我脑子有问题。”校长听后动情地说:“严是爱,我应该谢谢您。”事实证明,只有放在阳光下操作,才能使人少生猜疑,同时也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工作热情。
二亮“家底”:鼓励监督
既然“家丑”都亮了,还怕再露“家底”?公开理财过程被清晰地定格为枣阳教育局治校理财的第二剂良方。2006年2月,枣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财务公开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单位对财务管理情况实行定期“三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开:学校执行的收费政策
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将当期收费文件依据、收费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及收费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二公开:学校资产及收支现状
从教师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凡不属于保密范畴的都要公开。主要包括:单位当期资产总情况、各项收支明细、代收费情况等。学校临时发生的基础建设、设备购置、校舍维修、房屋租赁、固定资产变卖、临时性代收费等,随时发生随时公示。同时,基建项目招投标、房屋租赁及校舍维修洽谈等过程,要有群众代表参加,并将结果公开。寄宿制学校还要定期向师生公示食堂经营情况。
三公开:学校“财误”情况
为确保财务公开收到实效,市教育局要求各单位要以民主的方式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平时除联审经费收支条据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通过监督保证单位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如某校公示墙内曾有这样一行醒目的“账目更正”:“上期公布的现金余额2100元中,包括白条抵库1000元(系个人借款,应计入往来款)。”
三亮“家规”:形成规范
用制度管人,用机制管事,是枣阳教育局为治校理财开出的第三剂良方。为确保亮“家底”制度化、规范化,枣阳教育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监察的领导任副组长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科室组成工作班子。各中心学校、市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一级抓一级,扎扎实实亮“三招”。
第一招:确定公开形式
枣阳教育局明文规定:各单位经费收支条据入账前,先报市教育局执行账前审计。千元以上的开支一律由民主理财小组审议。同意入账的,账目结果必须于次月初在永久性公示墙(栏)内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公示。
很多学校还结合实际,充分利用集体讨论、举行听证会、校园网、集会以及发放工资明白条和收费监督卡等方式,把财务公开前移,让群众更便捷地参与理财。财务公开了,为人们了解领导干部敞开了一扇方便之门。通过群众的广泛监督,使单位聚财、理财有了一面镜子,工作可得到及时纠偏,一些问题可消除在萌芽状态,也达到了源头治腐、保护干部的目的。
第二招:确定工作机制
为明确责任,枣阳市教育局建立并完善了“五个一”责任制,即党组织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财务公开的领导;行政领导为第一督办人,负责督促财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落实;工会为第一协调人,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会部门为第一执行人,负责提供有关财务收支情况;教师及民主理财小组为第一评价人,负责对财务收支过程及公示情况的监督。
第三招:确定工作纪律
为确保财务公开收到实效,枣阳市教育局还不定期对各单位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结果全市通报。对在财务公开活动中弄虚作假、流于形式,或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决维护财务公开的严肃性。
(编辑孙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