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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两法实施以来,法纪部门在查办渎职罪案过程中,发现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即渎职犯罪大都与其他经济类犯罪相交织,其中以受贿犯罪尤为突出。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同时,一般伴有受贿犯罪。渎职犯罪中交织受贿犯罪,这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呢?该如何定罪处罚?笔者结合1998年我们查处的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的新罪名案件,谈一些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