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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议,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执法体系上部门职责不清、执法力度不足,缺乏鼓励保障措施,文明规范和禁止性不文明行为的规定较为分散等问题作出相应规范,共6章62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